不要让渔船因为保险问题而无法出海。

April 11, 2017 09:39

虽然已经延长了1年,但为了使支持渔民的政策能够继续实施,我们必须等待政府颁布新的法律框架。

Tàu 67 chuẩn bị hạ thủy ở Quỳnh Lưu. Ảnh: Bích Hường
67号船准备在琼吕省下水。图片:Bich Huong

第67/2014/ND-CP号法令规定,国家预算对隶属于渔业队、渔业合作社,且主机总功率达到或超过90CV的远洋渔船、远洋渔业物流服务船的保险费用给予支持。具体为,每年对每艘渔船的船体、设备、渔具(综合险)的保险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为:主机总功率在90CV至400CV之间的渔船,支持70%的保险费用;主机总功率达到或超过400CV的渔船,支持90%的保险费用……不过,第67/2014/ND-CP号法令也明确指出,上述政策仅实施至2016年底。

政府在2016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113/NQ-CP号决议、2016年12月政府与地方政府会议及例行会议上一致同意将第67/2014/ND-CP号议定的各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虽然已经延长了一年,但要使支持渔民的政策继续落实,还需等待政府出台新的法律框架。此外,据当地总结报告,在执行第67号法令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渔民正在建造船只但银行收紧贷款;一些项目已接近完工,但由于在建工程发生变更,银行尚未发放贷款……渔民希望扩大保险公司的数量,以便有更多选择;有必要扩大渔船获得保险赔付的海域(如果发生事故);鼓励渔民远离海岸捕鱼,参与维护海洋和岛屿主权……

鉴于越南国家银行关于执行第67/2014/ND-CP号法令遇到困难的建议,副总理郑廷勇责成财政部研究越南国家银行的意见,如意见正确,立即指导落实法令规定的保险支持政策,使根据法令新建或升级的渔船不会因保险问题而出海。

副总理要求越南国家银行继续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签署新的信贷合同并发放已签署的信贷合同。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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