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运营,但尚未完成环保项目。

May 22, 2017 11:18

(Baonghean) - 尽管国家出台了许多有关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的规定,但除了合规意识良好的企业外,仍然有很多企业过于注重利润,而忽视了对社会和社区的责任。

实施技术创新

对于木薯淀粉加工厂来说,废水和木薯渣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两大主要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它们很容易成为环境污染的“热点”。因为木薯淀粉生产线产生的废水具有典型的特征:pH值低,有机物和无机物含量高,表现为悬浮固体(SS)、总悬浮固体(TSS)、含氮、磷的营养物、生物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等指标浓度极高。

此外,木薯皮和固体残渣产生的固体废物会产生难闻的气味,严重污染空气,影响项目周围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为了解决木薯残渣的废弃源头,在投资木薯淀粉生产线时,和山木薯淀粉加工厂(隶属于和山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就投资了一条并行的木薯残渣干燥线。从木薯淀粉生产线排出的木薯残渣被引入一个封闭的输送系统,直接进入干燥炉,因此木薯残渣不会与外界环境接触,而像一些没有投资这套残渣干燥系统的木薯淀粉生产企业那样,会产生难闻的气味。

公司投资安装采用美国生物技术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2000立方米3/日夜不停,废水处理系统成本为670亿越南盾,占总生产项目的近28%。 据此,木薯淀粉生产过程中的废水被引入缓冲池,并转移到沼气池(通过封闭的管道系统),在无氧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分解废水中的物质;转移到生物处理池,然后流入蓄水池。

Hệ thống xử lý nước thải tại Nhà máy chế biến tinh bột sắn Hoa Sơn (Anh Sơn). Ảnh: Minh Chi
越南和山木薯淀粉加工厂(Anh Son)的废水处理系统。图片来源:Minh Chi

和山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阮文江表示:“目前,工厂废水处理系统运行质量有保证,经职能部门检验,符合QCVN 40/2011规定的A类废水标准”。

阮文江先生还表示,企业基于扩大生产线、增加废水排放量的战略,同时应用木薯淀粉产品加工和深加工技术,满足日本和澳大利亚市场对优质进水(而非工厂现有的循环水)的要求。目前,企业正在向省人民委员会申请批准,允许将50%的废水排放到环境中。待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后,企业将安装废水自动监测系统,并按规定采取其他环保措施。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位于门罗镇义秋坊的越南义安乳品厂(Vinamilk Nghe An Dairy Factory),该厂已运营十余年。这家企业自觉遵守法规,并采取环保措施,得到了政府、社会和民众的认可。工厂技术总监谢明芳先生表示:“Vinamilk 的生产遵循可持续发展和环保的原则。”

因此,除了从生产伊始就投资建设采用新加坡生物技术的完整废水处理系统外,企业每年还投入10亿越南盾,24小时不间断运行废水处理系统,确保废水排放至环境中时达到A类标准。工厂还已改用可再生燃气能源替代化石燃料炉;并按照正确的流程收集和处理一些危险废物,例如灯泡、电池、机器维护中的油脂等。工厂内种满了树木和花卉,营造出一个友好清新的环境。

需要定期密切监测

除了像上述两家企业这样极少数有意识遵守环保法规的企业外,还有很多企业过于注重利润,而很少关注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对社会和社区的责任。

根据2014年环境保护法第27条第2款和第18/2015/ND-CP号法令第16条第6款、第17条、第27/2015/TT-BTNMT号通函的规定,投资者有责任向批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主管部门报告,检查并确认环境保护工程已完工,项目方可投入运营。

然而,据省环保厅报告,对于可能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且按省规定需提交环境保护工程竣工报告的大型项目,颁发环境保护工程竣工证书的情况仍然有限。这种情况既存在于企业类型,也存在于医院、垃圾填埋场等公共服务单位。企业类型也多种多样,涵盖砖厂、石材和金属开采、木薯淀粉加工、啤酒和糖生产、养猪场等。

具体来说,目前许多企业仍在运营,但尚未获得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证书,例如:黄原有限公司(义禄县义林乡)Tuynel砖瓦厂,年产2000万块砖;安城木薯淀粉加工厂;清州矿产股份公司(归合县周田乡)锡矿开采项目;义安矿产股份公司(杜良县仁山乡)石材开采项目;芳辉有限公司(南丹县南春乡)养猪场;绿色农业发展公司(义禄县义公乡)养猪场......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投资者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导致很多项目在没有环境保护工程和措施的情况下就投入运行,或者虽然有环境保护工程和措施,但不符合国家环境技术法规的要求;还没有编制环境保护工程竣工报告,报自然资源环境部或东南经济区检查、审查和颁发证书。

尽管有关部门积极督促、检查并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实施,但许多项目仍未准备好相关文件以供检查和确认。关于环境保护承诺确认登记,目前环境保护计划由区人民委员会确认;除了投资者意识不强之外,目前一些区县没有专门的环保官员,因此计划内容的确认并不符合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阮氏进表示:“首先,要从企业的责任感入手,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条件和要求,包括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前,办理相关手续,获得主管部门的环保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对未备案、未取得环保竣工证书而直接投入运营的投资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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