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必须清除哪些人行道违规行为?
(Baonghean.vn)- 荣市刚刚发布了一份文件,规定了必须清除的违反人行道和交通安全走廊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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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拆除市区内非法搭建的广告牌。图片来源:QA |
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思建表示,荣市刚刚发布了一项官方通告,规定必须清除道路、铁路和人行道交通安全走廊的常见违规行为,其中包括:
——人行道、道路上设置的广告牌不符合规定。
- 人行道上的固定式遮阳篷、防水布、下垂式移动式遮阳篷、雨伞、遮阳篷支撑杆不符合规定。
- 在人行道和道路上设置建筑材料、货物、生产经营服务的集散地和非法经营场所。
- 临时房屋和停车位侵占人行道和道路。
——上下台阶的私人住宅、机关、单位占用人行道,修建路缘石,供车辆使用人行道。
- 人行道、道路上的洗车服务……
- 街头市场和销售点(新鲜食品、鲜花、水果、蔬菜等)、汽车和电话贴纸、在人行道上、街道上出售彩票……
- 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其他违法行为。
此外,允许存在以及在人行道上新建、安装的雨棚、街道屋顶,必须确保以下具体要求:
- 距人行道高度为3.5米至4米(距红线);距人行道最大悬垂部分为2.0米(距红线);
- 天篷和遮阳篷结构覆盖有波纹铁或尼龙织物(用于软垫屋顶和移动遮阳篷),没有撕裂或下垂。
- 夹层和人行道屋顶上方的屋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例如阳台、露台、展示花盆的院子……)。
至于允许停放两轮车的人行道:市政府不会在政治街道(Truong Thi、Lenin、Le Mao……)和人行道宽度为<>的街道上标记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人行道
其余服务街和商业街,应划定人行道和自行车及摩托车专用道。具体如下:人行道宽度超过6米的街道,在朝向居民区一侧划出2米宽的摩托车及自行车专用道,其余路段为行人专用道。人行道宽度为4-6米的街道,在朝向居民区一侧划出2米宽的路段,其余路段为行人专用道。人行道宽度为3-4米的街道,在朝向居民区一侧划出1-2米宽的摩托车及自行车专用道,其余路段为行人专用道。
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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