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暂停对 Grab 和 Uber 进行试点许可

June 17, 2017 14:55

运输只是要求参与地方统计、准确审核数量,并停止发放科技出租车试点牌照。

交通运输部表示,此举旨在限制科技出租车的泛滥,科技出租车不仅给交通基础设施带来压力,还与其他类型的交通服务形成不公平竞争。目前,科技出租车的数量正在失控增长,给交通基础设施带来压力,并与传统出租车形成不公平竞争,管理难度加大。

与此同时,试点城市也在积极构建不以出租车或合同车为主、公交车、BRT、地铁、高架铁路等大运量公共客运体系。

因此,要控制参与科技出租车业务的车辆数量和企业数量——交通运输部官方发文称。交通运输部要求,参与科技出租车试点的地方要做好统计工作,准确核定参与车辆数量,并停止发放新的试点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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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部已批准7家单位试点运营科技出租车(即科技合同车)。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阮鸿长表示,在关于汽车运输经营、经营条件和营业执照颁发的第86/2014/ND-CP号法令修正案草案中,交通运输部已将Uber和Grab出租车纳入其管理范围。该法令修订后,对这些出租车类型的管理将更加公平。

据悉,根据交通运输部科技出租车试点项目,截至2017年4月,交通运输部仅批准约13500辆9座以下合同车辆参与,共有235家企业分布在河内、胡志明市和庆和3个地方。

据河内交通局统计,目前全市“科技出租车”数量已达7000辆,胡志明市更是超过2.2万辆,是传统出租车数量的两倍,远远超出当地的管理能力。

此外,“科技出租车”凭借自身优势,与传统出租车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

尤其是优势偏向科技型的出租车公司,具有线路公开、票价合理、车辆清洁便捷等经营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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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出租车凭借自身优势,与传统出租车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然而,对于传统出租车公司,尤其是管理机构来说,科技出租车确实是一个热点。传统出租车公司正遭受科技出租车的强烈蚕食,而管理机构却缺乏合法的税收管理基础。

科技出租车业务也已扩展到科技摩的,并成功与传统摩的展开竞争。

在管理方面,传统出租车公司为限制科技出租车模式运营而发起的游说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管理机构不断组织检查和监管,使得科技出租车的运营举步维艰。此次的高潮是停止发放科技出租车试点牌照的文件。然而,目前尚不清楚这项要求是否适用于科技摩的模式。

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部已向7家单位颁发了科技出租车模式(即科技型合同车)的试点牌照,包括:Grabtaxi有限公司(应用Grabcar)、河内57运输股份公司(应用Thanhcong Car)、梅灵集团股份公司(应用Mailinh Car)、投资发展合作公司(应用Home Car)、优步越南有限公司(应用Uber)、灵庄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应用LB.Car)以及义绍国际贸易旅游发展股份公司(应用Vic.Car)。

据《丹越南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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