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与民众对话的官员可以避免官僚主义”
吴维孝先生认为,亲近人民、避免官僚主义的官员必须经常与人民对话、分享。
据中央国民接待委员会评估,2016年,中央国民接待办公室收到的投诉和举报数量有所减少,但内容仍然复杂,且更具冲动性,并带有潜在的政治因素。通常,每当国会召开会议时,投诉和举报的数量都会增加。
就此问题,越南之声记者采访了越南国会河内市代表团副团长吴维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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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孝先生在国会发表讲话。图片来源:《投资报》 |
光伏:人民愿望委员会最近的监测结果显示,省级领导平均每年只直接接见群众2-3次,其余时间委托给下属,而规定要求每月至少1天。您认为,领导为什么这么不愿意接见群众?
吴维孝先生我觉得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一些各级领导对接待公民的作用、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接待公民当成自己的法定职责。二是一些同志犹豫不决,甚至害怕接待,不敢接待公民。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接待公民有很多事情需要倾听、需要解释,但也要明白这是我们的责任。
第三,处罚措施不明确,法律还没有规定群众要求领导接见群众的权利。第四,很多同志工作忙,安排时间不方便,这也许有客观原因,但与安排工作时间的科学性和责任心有关。
光伏问:即使选民的诉求已经提交给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各部委和各部级机构也只是泛泛地回应,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您对此作何解释?
吴维孝先生:就连河内国会代表团也向选民通报了各部委和部门的诸多类似答复。选民听完后,仍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何时能出结果,谁该负责,下一步该怎么办?一些选民甚至在会议中途起立抗议。
一些机构和领导对工作人员在回复内容、方式和质量等方面没有做出强有力的指示或严格要求。一些部委害怕承担责任,故解释得拐弯抹角,甚至炫耀功绩。虽然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但这种情况却持续多年。
我认为,如果答复不符合要求,国会各机构以及之后的国会代表团也有权要求提供具体答复。我建议各部委和部门也应尽早答复,以便国会代表团和国会各机构能够研究并发现答复不合适或不符合选民要求的地方,然后再提出请求。通常,当我们在接近选民联系日期时才答复,就没有机会要求提供更具体的答复。
光伏请愿书层层递交,至今仍层出不穷,人们仍在焦急地等待,甚至带着几公斤的请愿书。先生,这是为什么呢?
吴维孝先生答:现实中,很多机构接待公民,但并不负责解决公民的投诉和举报。因此,投诉会被转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但一些机关在转递信访时,既缺乏责任感,又带有一种转递的心态,根本不关心群众的问题由谁来解决、怎么解决、是否依法解决、是否保障群众的权益。
问题在于督促和监督公民接待的最终结果。我认为,未来应该制定规章制度、制裁措施和法律约束,以规范接待公民的人员处理公民举报和提出的问题。这是我们需要填补的法律空白。
光伏问:民众投诉难以解决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法律体系的缺陷。但真正让人不满的是接待民众的责任。先生,这是导致群体性投诉和紧张局势的原因吗?
吴维孝先生:回顾近年来全国各地的信访举报案件,我们发现,大多数案件都集中在基层、区、乡一级。如果能在基层及时依法解决,问题就不会发展到上报中央多个部门,造成大量群体性投诉。
造成机关提拔上级的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基层干部一开始就回避问题、没有妥善解决问题,以及当基层出现新的问题时不愿意倾听、不愿意与民众对话等。
当出现新问题时,我们更容易接近、倾听和解决。虽然对话已经明确,但很多地方并没有落实,因此投诉数量不断增加。我认为我们需要回到这个问题上:官员应该亲民,避免官僚主义,必须定期与民众对话、分享。
光伏:您认为哪些因素决定了公民接待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对于公民接待中违反纪律、秩序的行为,是否有相应的处理机制?
吴维孝先生:首先,法制体系、设施条件、人员配备、机关接待信访负责人、法制意识、公民责任等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其中,机关负责人的责任是最重要的因素。
事实上,目前对个人和机构法律责任的认定有限,因此,整顿接待公民的纪律,需要重点关注两类主体。
首先,负责接待群众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负责接待群众的干部,如果违反规定,需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也需要有群众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每年的年终考核中,都应该有关于落实接待群众责任的章节。在考虑干部任免时,也应该将此作为考核标准之一。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也要进行教育和纪律处分,限制人员来到接待区却大声喧哗、破坏秩序、制造混乱的情况。
PV:谢谢。/。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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