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与民众对话的官员可以避免官僚主义”

June 2, 2017 09:33

吴维孝先生认为,亲近人民的官员要避免官僚主义,要经常与人民对话、分享。

据中央民意接待委员会评估,2016年,中央民意接待办公室收到的投诉和举报数量有所减少,但内容仍然复杂,且更具煽动性,并带有潜在的政治色彩。通常,每当国会召开会议时,投诉和举报的数量都会增加。

就此问题,越南之声记者采访了越南国会河内市代表团副团长吴维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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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孝先生在国会发表讲话。图片来源:《投资报》

光伏:人民信访委员会近期监测结果显示,省级领导平均每年直接接见群众仅2-3次,其余时间委托给下属,而按照规定,每月至少要接见1天。您认为,领导为什么这么不愿意接见群众?

吴维孝先生我觉得主要有四个原因:第一,一些各级领导对接待公民的作用、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接待公民视为自己的法定职责。第二,一些同志犹豫不决,甚至害怕接待,不敢接待公民。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接待公民需要倾听、解释很多事情,但我们必须明白,这是我们的责任。

第三,处罚措施不明确,法律还没有规定群众要求领导接见群众的权利。第四,很多同志工作忙,安排时间不方便,这也许有客观原因,但与安排工作时间的科学性和责任心有关。

光伏问:即使选民的诉求已经提交给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各部委和各部级机构也只是笼统地回应,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您对此作何解释?

吴维孝先生:就连河内国会代表团也向选民通报了各部委和部门的诸多类似回应。选民听完后仍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何时能公布结果,谁该负责,以及下一步该怎么做?一些选民甚至在会议中途起立抗议。

一些机构和领导对工作人员在回复内容、方式和质量方面没有给予强有力的指示或严格要求。一些部委害怕承担责任,故解释得拐弯抹角,甚至搬出成绩单。虽然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但这种情况却持续多年。

我认为,如果答复不符合要求,国会各机构以及之后的国会代表团也有权要求提供具体答复。我建议各部委和部门也应尽早答复,以便国会代表团和国会各机构能够研究并发现其不合适或不符合选民要求,然后再次提出请求。通常,当我们在选民会议日期临近时才答复,就没有机会要求更具体的答复。

光伏请愿书层层递交,至今仍未结束,人们仍在等待,甚至带着几公斤的请愿书。先生,这是为什么呢?

吴维孝先生答:现实中,有很多机构负责接待公民,但并不负责解决公民提出的投诉和举报。因此,投诉会被转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但一些绕行信访的机构,既有责任心,又抱着转嫁心态,根本不关心群众的问题由谁来解决、怎么解决、是否依法解决、是否保障群众权益。

问题在于督促和监督,确保收治工作最终取得成效。我认为,未来应该出台规章制度、制裁措施和法律约束,以规范收治人员处理民众举报和提出的问题。这是我们需要填补的法律空白。

光伏问:民众投诉难以解决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法律体系的缺陷。但真正让人不满的是接待民众的责任。先生,这是导致群体性投诉和紧张局势的原因吗?

吴维孝先生: 回顾近年来全国各地的信访举报案件,我们发现,大多数案件都属于基层、区县、乡镇管辖。如果这些案件能够在基层及时、依法得到解决,就不会发展到需要上报中央多个部门,造成大量群体性投诉的地步。

造成机关提拔上级的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基层干部从一开始就回避问题或没有妥善解决问题的情况,以及当基层出现新的问题时不愿意倾听和与民众对话的情况。

当出现新问题时,我们更容易地去接触、倾听和解决它。虽然对话已经明确,但很多地方并没有落实,因此投诉数量正在增加。我认为我们需要回到这个问题上:官员应该贴近民众,避免官僚主义,必须定期与民众对话和分享。

光伏:您认为,公民接待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哪些因素?对于公民接待中违反纪律、不遵守秩序的行为,是否有相应的处理机制?

吴维孝先生:首先,法制体系、设施条件、人员配备、机关接待信访负责人、法制意识、公民责任等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其中,机关负责人的责任是首要因素。

事实上,目前对个人和机构法律责任的认定还比较有限,因此,整顿接待群众纪律,需要重点关注两类主体。

首先,负责接待公民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负责接待公民的官员,如果违反规定,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也需要享有人民提起诉讼的权利。每年的年终总结中,都应该有专门的章节来阐述接待公民责任的落实情况。在考虑官员的任免时,也应该将此作为考量标准之一。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也要进行教育和纪律处分,限制人员来到接待区却大声喧哗、破坏秩序、制造混乱的情况。

PV:谢谢。/。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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