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起皮带,勒死你的朋友,然后将他的尸体推入河中。

July 6, 2017 21:11

由于新安装的摩托车车灯,海某受到辱骂和批评,于是他用皮带勒死了朋友,并将他的尸体推入河中,直至完全沉没后才离开。

7月6日,岘港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阮玉海(24岁,居住于清溪县)因谋杀罪被判处死刑,因抢劫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为死刑。

根据起诉书,Hai通过岘港一家摩托车俱乐部认识了Dang Van Sang(20岁,来自广义省),并经常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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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海某在被告席上。图片来源:HN

2016年12月28日晚,桑来拜访时,海炫耀自己刚给自己的“赢家”摩托车换了新车灯,并让海试驾。一路上,桑开着车,海跟在后面,抱怨新车灯难看,两人因此发生了争吵。他们把摩托车停在海州区公园后面,大声争吵起来,桑一怒之下辱骂了海。

海怒火中烧,萌生了杀死朋友的念头。当桑转身戴上头盔时,海解开他的皮带,勒死了他。他把昏迷的朋友拖到路边,从钱包里掏出1000万越南盾,把手机扔进了河里。

为了掩盖证据,Hai将Sang推入汉江,直到看到受害者溺水身亡才离开。回到家后,Hai将受害者的摩托车以3800万越南盾典当。

1月2日,海某在亲属劝说下,到警方自首。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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