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辨认的资产是否容易恢复?
犯下腐败罪行的人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但关键在于他们的资产能否被追回。
近期,一系列腐败案件被曝光,许多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还有许多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目前,郑春青担任越南国家主席期间造成数千亿越南盾损失的案件正在浮出水面。
明知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这些人的政治生命和社会地位将不复存在,但民众关心的是,这种非法资产追缴将如何进行,能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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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春青投降时的照片。 |
事实上,近年来发生的经济案件中,当事人损失、挪用的金额,是极其巨大的,极其巨大的!这是许多商人、高收入者、工人梦寐以求的数字。
然而,资深理论家分析,贪官并非“独食”。为了能够贪污如此巨额的资产,他们还得“分”给别人,才有机会腐败掠夺国家。郑春青造成了数千亿越南盾的损失,但这数千亿越南盾并非机械地、完好无损地“落入”郑春青的口袋,而是蜿蜒曲折。
国家资金丢失和被盗的数额巨大,但实际上这些资金是分多个阶段丢失的,因此追回的国家资产比例非常小,甚至可以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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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检查委员会结论认为,胡氏金寿副部长在奠光灯泡股份公司股份化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
腐败不仅仅是挪用大量国家预算。腐败发生在许多不同的领域和层面。很多时候,腐败是利用政策,拥有职位和管理职责的人利用土地和国家资产为自己和家人谋取利益……
反腐败的目的,不仅要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还要尽可能地追回流失的资产。追缴腐败资产,不仅可以消除社会危害、回报国家,而且可以起到警示作用,预防腐败,消除那些有能力、有机会实施腐败的经济动机。
然而,现实情况是,检查和审查发现了许多经济违规行为,但几乎没有得到处理。国家审计长报告显示,2016年,国家审计署完成了115项审计,发现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许多违规行为,并建议处理14.7819万亿越南盾的财务问题,但并未发现任何腐败行为。
在巡视工作中,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138,953件,处罚金额达13.075万亿越南盾,但只有69件/107件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处理,其中49件/95件涉嫌腐败行为且与腐败有关。这种情况或许并没有震慑住那些“金权”分子继续腐败。
全党全民反腐败的决心已得到阮富仲总书记的肯定:“炉火纯青,新柴火焰高”。显然,要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必须彻底追缴腐败资产,严惩腐败分子。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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