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学生简历上写“不良”评论的官员进行纪律处分

August 15, 2017 17:04

河内市清池县对一名官员发出纪律处分决定,该官员在 Duyen Ha 乡的学生记录上写评论时违反了相关规定。

清池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邓德琼今天下午在接受越南网采访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具体而言,直接批准提交给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简历的官员受到了纪律处分,并受到谴责。对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该区已成立纪律委员会,依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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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A的“更正”传记。

此前,清治县都河乡居民吴越A刚通过大学入学考试,带着简历到乡人委会盖章办理入学手续。接待人员表示,由于他家尚未缴纳新农村建设费用,包括道路建设费30万越南盾/人、照明电费13万越南盾/人……,无法确认,并告知必须全额缴纳,并拿出村里的收据给乡人委会确认。

尽管越阿解释说,他的家人没有交钱,但至今仍未交钱,接待人员却不同意,仍然在其学生的个人记录上写上“他和他的家人没有遵守党的政策和路线、国家的法律和地方法规”,然后交给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

随后,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立即发出文件,要求青池县人民委员会和司法部澄清这一信息。

接下来,阮河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当焕向越A道歉,承认他的过失。

胡安先生还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重新确认越亚的个人资料,内容包括“他和家人始终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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