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涨价宣言:谁将受益?
《牛奶和6岁以下儿童保健食品价格登记申报管理办法》实施后,谁将受益,仍是一个疑问。
为落实乳品价格管理任务,工贸部已颁布第08/2017/TT-BCT号通知,规范乳品及6岁以下儿童功能性食品的价格登记和申报工作。该通知自2017年8月10日起生效。
根据工贸部的指导意见,08号文的主体是6岁以下儿童食用乳类和保健食品的经营者以及具有价格管理职能的国家主管部门。08号文仅规范了6岁以下儿童食用乳类和保健食品的价格登记和申报工作。6岁以下儿童食用乳类和保健食品的清单按照卫生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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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贯彻落实08号文工作会议 |
然而,8月2日在河内举行的08号文实施指导会上,受08号文影响的群众仍然有很多担忧:08号文实施后,牛奶和保健食品的价格是否会得到更好的管理?
工贸部国内市场司副司长阮禄安表示,08号文生效后,企业的责任和消费者的权利将得到明确体现。
“与之前的08号文相比,在尊重企业自主定价权以及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对申报价格负责方面,08号文做出了许多创新,”安先生说道。他肯定消费者将受益良多,即使在确保牛奶质量方面也是如此,因为工贸部不仅负责产品质量公告,还在必要时负责召回产品。此外,管理贯穿整个产业链,根据零售价格进行价格管理,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大进步,将带来更多利益。
越南乳制品协会主席陈光忠代表乳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表示,08号通知已得到广泛征求意见,并长期以来受到许多单位的批评。因此,该通知自8月10日起颁布实施,将对稳定牛奶价格,特别是6岁以下儿童奶制品价格起到重要作用。
Trung先生表示:“08号文对分销系统申报方式进行了特别规定。企业在进口或生产过程中,必须向工贸部和地方政府登记价格。如果价格变动幅度低于5%,企业仍然有权主动调整价格,但必须通知国家主管部门——这表明了企业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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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司负责审核在工贸部登记价格、申报价格的组织和个人名单。 |
Trung先生表示,在分销体系方面,08号通知对分销体系,尤其是零售分销体系进行了规范。该通知还对每个地理区域和不同地点进行了规定,因此企业、企业家,尤其是零售企业家,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如果申报合理且主管部门允许,将能够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卫生部食品安全司产品管理处处长阮文勇先生对工贸部为制定和颁布第08号通知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该通知规定价格涨幅/跌幅限制在5%的范围内,以确保企业的竞争力,但他担心,由于适用该政策的产品数量巨大,各级管理将难以实施。
“从政策角度来说,这是非常正确的,但在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增加登记数量时,管理机构系统的控制能力……由于登记数量过多,管理将变得困难,因此很容易导致国家管理系统超负荷”,阮晋勇先生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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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 Quang Trung 副教授——越南乳业协会主席。 |
与此同时,海阳省工贸厅代表也表示,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的落实非常困难,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很难区分6岁以下儿童饮用的牛奶和6岁以下儿童功能性食品。
海阳省有多达1万家牛奶店,万一他们不申报却继续销售,申报时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工贸厅办公室不知情,复制印章退回;二是如果考虑退回,工贸厅人手不足。那么,省人大是否需要重新分配审核和监督价格申报登记的任务,还是只有工贸厅要求下放给县人大时才分配呢?海阳工贸厅一位代表表示疑惑。
谈及08号文规定的牛奶价格登记和申报问题时,工贸部国内市场司代表承认,地方工贸部门在贯彻落实08号文中责任十分重大。
为了做出正确评估,工商部门必须与地方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密切配合。08号文的发布秉持着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适时修订的原则,旨在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消费者。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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