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带口套将被处以 1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自9月15日起,如果狗在街上或公共场所外出时没有戴口套并咬人,主人将被处以重罚。
这是政府颁布的第90/2017/ND-CP号法令中关于兽医领域行政处罚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该法令自9月15日起生效。
根据该规定,在公共场所遛狗时,不给狗带口套、不拴狗绳、无人牵引等行为,将被处以60万至80万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主人不给自己的狗或猫接种狂犬病疫苗,也将受到与上述行为类似的60万至80万越南盾的罚款。
不给狗戴口套、不让狗外出、不给狗或猫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主人将被处以 60 万至 80 万越南盾的罚款。 |
如果狗咬伤、抓伤他人,狗主人必须按照规定赔偿受害者。
如果在城市或公共场所放养犬只,或让其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将被处以1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如果凶猛的犬只袭击他人并对其健康或财产造成损害,狗主人将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目前,胡志明市约有11万户家庭饲养犬只,总数超过22万只。然而,在24个县中,只有12个县获得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认可,被认定为已建成狂犬病安全区。与此同时,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狂犬病仍然对人们构成威胁。
黄雪/baotint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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