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抢劫银行的工程师被判入狱 20 年
被告人黎林雄因使用危险武器抢劫,涉案金额近24亿越南盾而被起诉,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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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黎林雄出庭受审 |
9 月 21 日,茶荣省人民法院对茶荣省阮海县越南外贸股份公司银行抢劫案进行流动审判,嫌疑人黎林雄(29 岁,原火电项目管理委员会 3 号电气工程师)犯下此案。
庭审在茶荣省阮海镇第一坊市场入口处举行,抢劫案就发生于此。
茶荣省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黎林雄有期徒刑20年,并责令其支付12亿余越南盾的赔偿金。
陪审团认定,被告的行为极其危险,且是经过预谋和精心策划的。被告使用枪支威胁银行员工,目的是恐吓他们并侵占他们的财产。
被告人犯罪后,为了掩盖罪行,销毁证据,给侦查机关造成诸多困难。法院进一步考虑被告人品行良好、供述诚实,考虑减轻处罚。
因为打赌输了而抢劫银行。
据茶荣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Hung 是 3 号火电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一名电气工程师,但涉足赌博、网络足球博彩并损失了大量金钱。
为了还债、继续赌博,洪某向很多朋友、亲戚、同事借钱,但玩得越多,输得越多。
当债权人追债时,Hung萌生了抢劫银行的念头,于是他去胡志明市买了一把塑料枪(弹丸枪)、一件夹克和一个面具,等待机会作案。
4 月 26 日上午 9 点左右,Hung 穿上建筑安全鞋并准备好物品准备抢劫 Duyen Hai 的一家银行。
被告持枪威胁6名员工,强迫受害者将钱财放入两个袋子中。抢劫近16亿越南盾和3.59万美元后,Hung下车驾车逃往火力发电厂。
洪某将偷来的钱带回宿舍藏起来,用来偿还债务。
4月27日、28日和29日,Hung用偷来的钱赎回摩托车、笔记本电脑,并通过现金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胡志明市和广宁省的26人偿还债务,总额超过15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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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人聚集观看审判。 |
洪某将作案所用的枪支带到工厂输煤管道码头,扔进海里,以毁灭证据。
拿16亿还债
经过10天的侦查,5月6日下午,公安部刑事警察局和茶荣警察局将Hung逮捕,搜查其工作场所,缴获现金1000万越南盾和3.59万美元。
调查中查明,被告人抢劫的钱财总额(折合3590美元)约为24亿越南盾。
在侦查机关的配合下,Hung认罪并承认其犯罪行为是因赌债缠身,故抢劫银行取钱还债。用于还债的钱总计近16亿越南盾。侦查机关追回了3.55亿越南盾。
抢劫案发生时,越南外贸股份公司银行已签订保险合同,因此被盗金额全部得到赔偿。
被告人黎林雄是根据《刑法》第133条b款被起诉的,该款规定可判处18至2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据 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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