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 11-NQ/TW 号决议进行人员轮换: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Baonghean)——实践证明,领导干部轮换制是我党的正确政策。然而,实践也表明,为了今后继续做好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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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摆脱地方主义和狭隘主义
在深入基层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干部轮换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性。比如,基层党委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导致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愿接受轮换干部,只想培养本地干部。据归州县委组织部长郎文春同志介绍,“目前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一些山区公社级单位,家族观念、地方观念依然浓厚,不愿接受轮换干部,因为害怕‘争份额、堵地方’,害怕丢位置、丢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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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文乡(Que Phong)的湖床网箱养鱼模式已被许多农户采用,并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图片:文件 |
更别提利用选举、信任投票等手段,压低调任干部的威信,孤立他们了。很多调任干部的处境很艰难,不尽力,上级会对他们进行考核;尽力了,基层就会发生矛盾;威信低了,就很难“去也好,留也好”。
此外,一些地方还把按照长期培养发展计划进行的干部轮换与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前任务进行的干部调动安排混为一谈。一些地方由于思想工作不到位,轮换程序和方法不够顺畅,导致轮换干部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轮换动员工作而受到纪律处分,如库阿洛镇人民委员会业务部门负责人长期不执行镇党委调任其担任区委书记的决定,在群众、干部和党员中造成了不良舆论。
轮岗干部违反纪律
关于轮岗干部,一些岗位存在“稳岗”心态;一些在编年轻干部有求稳心态,怕在新岗位上遇到困难和挑战;有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的心态。“一些轮岗干部没有接受过经济社会管理、党建工作等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实践经验不足,能力和水平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基层的贡献程度有限,特别是一些同志在被派往边远地区工作时犹豫不决、心存顾虑。”——奇山县委书记魏会同志坦言。
此外,还存在一些干部下基层只顾自己,选择稳妥的办法,怕丢选票而回避矛盾,或者抱着“送信”的心态,等着哪天回来,等着提拔上去;有的干部回到基层后,指示方式和选择过于仓促、不恰当,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
最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干部在调任过程中犯下错误,成为一些地方干部工作“血”的教训。例如,清章县两名干部在调任基层时,在土地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出现失误,导致一人被判缓刑,一人被判入狱。
清章县委常务副书记邓英勇同志认为,此次不幸事件的教训是,县委常委会和常务委员会对调动干部给予了过分的信任,在考核调动干部过程中只注重监督地方运动的动向,没有严密检查和监督调动干部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从而导致违规行为和干部的流失。
在新岐县,也发生了一位调任新香乡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干部,因在执行抗旱扶贫政策中存在违规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的事件。这位干部在调任基层之前,曾任县委民运部副部长。受到纪律处分后,新岐县委将其撤职,并安排其担任县委民运部专家。为了稳定新香县的机构,近日,新岐县委常委会不得不迅速调任另一名原县内务部副部长的干部担任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新岐县委书记裴青宝承认:“这是一起令人遗憾的事件,部分原因是对调任干部的考察和督导工作没有顺利进行。”
缺乏“空缺”,缺乏经验
乂安省委关于2016-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轮换调动的02-NQ/TU号决议规定,想进入县、市、镇党委常委的人员必须经过基层。然而,困难在于,该决议的实施时机恰逢2015-2020年各级党代会和2016-2021年人民议会选举之后,各乡基层政治体制已基本稳定,关键岗位均已到位。因此,从县调来的干部几乎没有空缺,而乡一级的关键干部却难以满足到县或其他地方轮换调动的条件。
新岐县委书记裴青宝同志表示,“问题在于,公社一级的人员编制比较僵化,如果没有干部达到退休年龄或者违反纪律,就很难出现空缺,县级干部很难调到基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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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玉义同志(右二)——前风公社党委书记与村民交谈。图片来源:文件 |
杜良县委还指出干部轮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障碍,即:一是刚刚提拔上任的一批年轻能干的新一代各厅、支部、部门、县祖国阵线正副领导干部经验不足、领导指导方法不全面,工作机会有限,不敢到基层,特别是困难薄弱单位进行轮换。
第二,目前,各地方正在根据与岗位项目相关的第39-NQ/TW号决议和第108/ND-CP号法令精简工资。在地方工资充足的情况下,将县级官员轮换到基层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将难以确保所需的精简率。
另一方面,在区级层面,部门正职、副职、委员会和机构的轮岗到基层,会导致一些岗位缺乏能够胜任专业性任务的人员,而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又被“框”得很紧,无法增加。一些领导、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只负责专业性任务(例如财务和计划、基础设施经济等)。当他们轮岗到其培训专业以外的其他领域时,很难满足所分配任务的要求。
轮换位置“匹配”困难
关于公社和乡镇之间管理干部的轮换,过去一直没有太多实施。因为存在一些情况,人们有资格调动到其他单位,但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再次调动。一些干部在公社和乡镇担任重要领导职务8-10年,由于惯性很大,需要调动到其他单位,但他们的工作时间只有不到5年。如果转为专业公务员,不适合他们的资格,而他们几乎在其他领导岗位上都经历过。此外,许多地方不敢在公社一级进行重要领导干部的轮换,担心会造成基层机构的混乱。
培训标准的限制
基层调入区级也因“必要”条件过高而受阻。具体来说,根据省委第57条规定,调入区级,担任书记、区长职务的,须具有良好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大学学历不同,则须为区委委员。公务员须在基层工作满5年,且连续5年考核优秀、适应拟录用岗位,而区级职务和职级不得晋升。
新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端林表示,现实情况是,“一些乡一级的关键领导干部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都是在大学半工半读,然后拿个学位,所以调动起来很困难。近年来,新旗县只从乡一级调动了一个人,就是潘忠安同志,他原是新旗镇委副书记,出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后又被任命为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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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乡(杜良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光明同志与记者讨论乡级主要干部轮换事宜。图片:QH |
在归州县,2010-2015年任期内,只有一名社级干部被调到县农会工作。在奇山县,时隔多年,只有一名社级干部被调到县级工作,即原南坎幼儿园园长兼支部书记阮氏东,担任县委民运委员会副主任。
杜良县委书记张鸿福同志表示,虽然决心已定,但人民、政府和党派之间的轮换仍给一些专业和深入岗位的干部的专业资格和工作能力带来困难,特别是政府干部的心态使干部不愿意转到人民和党派阵营。
制度和政策不完善
很多基层意见反映出机制和政策的不足,这也是干部轮换工作的障碍。祥阳县委书记范仲黄同志表示:“干部轮换政策的执行,在全省还没有一个共同、统一的规定,给轮换干部的稳定生活带来困难,特别是对到边远乡(无市场、无官邸、道路偏僻等)轮换的干部来说更是如此。”
还有一个问题是,党群干部调入基层,继续享受55%的津贴;但国家机关干部调入基层,担任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就不能享受这55%的津贴。
此外,目前虽然从省级到基层都有政策,对轮换后的干部,如果考核完成任务好,会安排到轮换前同等或更高的职位,但这一政策尚未形成制度化,导致轮换后的干部缺乏安全感……这些问题过去和现在都需要同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以确保干部轮换工作切实有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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