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交通督察因受贿被起诉

March 25, 2017 07:28

交通督察员因受贿被起诉135起,涉及260人,经侦查机关查明,受贿金额达40亿越南盾。

3月24日,芹苴市人民检察院宣布,已完成起诉,并将案卷移送同级人民法院,对原芹苴市交通局交通督察员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因受贿罪被起诉的人员包括:杨明心(37岁),原交通警察局副局长;段武维(39岁),原交通警察局队长;武黄英(35岁),原交通警察局队长;阮陈鎏(40岁),原交通警察局副队长;李黄明(32岁),原交通警察局副队长;胡功添(40岁),原交通警察局局长;陈立法(31岁),原交通警察局局长。

因同一罪行,阮文灿(30岁,居住于永隆省)和陈祥安(39岁,居住于芹苴省)也被起诉。这两名中间人收受了交通警察的贿赂。

Nguyên phó chánh thanh tra giao thông Dương Minh Tâm. Ảnh
前副总交通督察 Duong Minh Tam。摄影:Minh Anh。

段武维被指控收受了 57 个组织和个人共计 27.9 亿越南盾的贿赂。段武维通过 Can 和 An 或直接收受了 57 个组织和个人共计 28 亿越南盾的贿赂。

需要使用6个账户,收受贿赂27.3亿越南盾,以帮助Duy和其他多名交通警察。An使用2个账户,收受现金帮助Duy,总额达3.49亿越南盾。Tam从13个组织和个人处收受贿赂4.11亿越南盾。

Anh, Minh, Duy và Cần. Ảnh
Anh、Minh、Duy 和 Can。明英拍摄。

杨明心被指控收受了13个组织和个人贿赂,共计4.11亿越南盾。此外,杨明心还指使下属向一些个人和企业收受贿赂。武黄英(Vo Hoang Anh)收受了32个组织和个人贿赂,共计5.36亿越南盾。阮陈鎏(Nguyen Tran Luu)收受了2个组织和个人贿赂,共计2600万越南盾。李黄明(Ly Hoang Minh)收受了2.39亿越南盾。

Lập, Pháp, An và Thiện. Ảnh
建立、佛法、和平与善良。摄影:Minh Anh。

交通巡查员的伎俩是通过经纪人、直接收受或通过中间人收受贿赂,通过账户或让其他人用他们的名义开立账户来收受巨额贿赂。有些交通巡查员会按月、按趟收受贿赂,收受贿赂后不称重车辆,不检查车辆……

公交公司往账户里存钱,中间人就直接提现,或者转借出去,再把钱转给交警,或者交警直接用账户提现。很多公交公司拒不缴纳“保护费”,交警就雇佣中间人和摩的司机日夜监视,盘查、刁难,逼迫公交公司缴纳保护费。

据Zing.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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