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700万越南盾到老挝购买毒品
(Baonghean.vn)——萨克携带700万越南盾,乘坐巴士前往老挝购买毒品,然后带回国贩卖。在贩卖毒品之前,他被警方逮捕。
9月26日上午,新旗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越沙(1988年出生,居住于新旗县义福乡义胜村)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名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2017年7月19日凌晨3点左右,萨克从荣市汽车站乘坐大巴前往河静省香山市的Cau Treo口岸办理出境手续。抵达博雷坎赛省后,萨克遇到了一名陌生的老挝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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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何越萨在法庭上。摄影:Phuong Hao |
萨克从该男子手中购买了3包合成毒品,总价700万越南盾。购买毒品后,萨克在附近一家汽车旅馆租了一间房。2017年7月20日上午10点,萨克乘坐大巴,通过Cau Treo边境口岸,将毒品带回越南。
巴士抵达Thanh Chuong县后,Sach拿走了毒品并藏匿在自己身上,然后乘车回家。2017年7月22日下午4点左右,Sach在Ky Tan乡(Tan Ky)行走时,被Tan Ky县警方拦下进行行政检查。
经检查,发现萨克的裤子口袋里有3个小包裹,内有163颗圆形、粉红色药片,疑似合成毒品,于是工作组做了逮捕记录,并封存了证据。
省警察局刑事技术部门的法医结论认为,在萨克体内发现的圆形药片是合成毒品,总重量超过 16.5 克。
在侦查机关,萨克根据案卷文件和证据对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人民法院判处胡越萨有期徒刑5年。
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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