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委原副书记受纪律处分
范世勇先生的违法缺点十分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威信,引起了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9月13日至16日在河内举行,会上指出,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和原省委副书记、原省委书记、原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范世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认为,2011-2016年任期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在领导和指导省人民委员会的多项活动中,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了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工作条例和省委常务委员会条例。违反人事组织条例,提出和任命了一批不合格、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领导、指导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省人民委员会存在诸多违法和缺陷,例如:划拨土地,无计划地出租土地,不组织拍卖,违反土地法,造成国家预算收入流失。违反招标法和建筑法,管理多项国家预算建设项目投资。违反政府法令,决定开放5个二级口岸和边境口岸。
2016-2021年任期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执行委员会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执行委员会工作条例》。在领导、指导和纠正2011-2016年任期省人民委员会的违法和缺陷方面缺乏决心;违反政府规定延长二级口岸和边境口岸的开放时间。
中央检查委员会结论还指出了原嘉莱省委副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范世勇先生的违法和缺陷:对2011-2016年任期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违法和缺陷负主要责任。在执行被授予的职责和任务时,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省委工作条例和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工作条例;违反秘书处关于省委、市委对党代表团和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关系的第51号条例和第231号条例。在指导和决定未经拍卖的土地分配和土地租赁以及决定使用国家预算的投资项目、采矿业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未按政府规定开放二级边境口岸和过境点。缺乏典型示范作用,推荐一些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亲属任职。
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党中央执行委员会(2011-2016年任期)和范世勇先生的违规和缺点严重,影响党和国家的威信,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必须受到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同时要求2016-2021年任期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和省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范世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刻汲取教训。
据VOV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