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投资者无需与VECT合作收取自动收费。

October 5, 2017 06:51

据公路总局称,截至8月31日,共有27个站点正在洽谈签订合同,其中25个站点已与投资者自动收费有限公司(VETC)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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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截至目前,仍有两家投资者尚未签署合同,即芹苴-奉协BOT项目投资者“氏山生产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投资咨询与贸易股份公司”的合资企业,以及甘盛-庆和BOT项目管理单位194建设投资股份公司。

在谈到与VECT投资方迟迟未能签订不停车自动收费合同时,上述两家单位代表表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BOT模式收入征收和管理的透明度问题;二是服务价格问题,VECT投资方收取50%的收费机构管理费没有依据。

“如果只有VETC自动收费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提供不间断的自动收费服务,是否能保证竞争和公平?”BOT投资方芹苴市代表冯协表示担忧。

根据交通运输部第4390号决定,不停车自动收费项目(第一阶段)适用于西原地区胡志明路和1号国道的27个收费站,交通运输部指定Tasco-VETC合资企业为投资方,总投资额超过1.5万亿越南盾,采用BOO合同形式(建设-拥有-运营)。

然而,专家吴志龙认为,招标只适用于国家安全和国防领域。按照市场原则,不停车收费的BOO项目招标会导致成本控制缺乏透明度。因此,招标是必要的,以防止负面利益和价格竞争。

针对此问题,越南公路管理局局长阮文玄表示,2015年,政府决定选择VETC作为不停车收费服务提供商。然而,为了确保竞争性、透明度以及BOT投资者的选择权,交通运输部仍然宣布公开招标,但近一年过去了,只有一家服务提供商——VETC自动收费有限公司——注册参与。

因此,交通运输部选择了该投资者,以确保按照政府的指示进行。

“项目实施后,交通运输部将继续邀请服务提供商。任何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商都可以注册参与,因此不存在垄断。”阮先生肯定地说。

针对有人担心这27个项目只有一个投资者,是否存在透明度不足,或者合谋修改软件篡改数据等问题,Huyen先生肯定地说,事实不可能如此。

BOT投资者与VETC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一些约束性条款,例如:收费款项必须在每日结束时立即转入银行,VETC必须持有至少相当于3天收费金额的押金。任何服务提供商都必须为项目提供终身保障,因此无需担心串通;软件不得更改,因为如果数据错误,将赔偿30倍;错误5次将被踢出项目,每年罚款一次,并引入其他单位。

阮先生表示,截至2017年,已有许多其他服务提供商可供BOT投资者选择,例如越南工商银行(Viettinbank)、越南电信(Viettel)、越南国家铁路公司(VNPT)和加德普罗(Cadpro)。如果服务提供商实力较弱,则会立即被替换。他肯定地说:“交通部始终向合格的不停车收费服务提供商敞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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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图

据公路总局局长介绍,将有多达6个部门负责控制收费,即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公安部、BOT投资者、服务提供商和车主。

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不间断收费数据将被传输至公路总局系统进行存储和监控。“任何单位都可以提供这些数据,但服务价格必须协商并互联互通。交通部不要求BOT投资者与任何服务提供商签订协议,”Huyen先生补充道。

交通运输部只制定服务商的标准,在此基础上,BOT投资者有权自行选择或组织招标,选择最优的不停车收费服务商。

但条件是,供应商必须经过交通运输部的审批,且投资方必须负责接入交通运输部系统。同时,BOO合同必须接入收费站管理中心,以便交通运输部进行监控。

“BOT投资者不可能自己管理不停车收费系统。政府的政策是让供应商进行监督,然后所有数据都会传输到公路总局进行管理,根本不存在投资者担心的第三方管理的情况。” 阮先生说道。

据 Kieu Linh/vneconomy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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