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缉18年,回国当记者
(Baonghean.vn)——因“收受、消费他人犯罪所得财物”罪名被通缉18年后,武泰光回到家乡,在一家新闻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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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武泰光。 |
10月9日上午,乂安省警察局刑事侦查局(PC52)局长陈文明上校表示,该局刚刚接收了犯罪嫌疑人武泰光。
被告人武泰光于10月8日中午自首。在侦查机关,武泰光承认自己就是18年前胡志明市警方通缉的嫌疑人。
此前,1999年,胡志明市警察局决定通缉犯罪嫌疑人武泰光(1974年出生,乂安省兴原县兴沙乡人),罪名是“收受、消费他人犯罪所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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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前,武泰光正在一家新闻机构工作。 |
据了解,被告人武泰光自首前在河内一家新闻社工作。
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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