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喝啤酒被淹死在湖中
尽管Loc跳入湖中逃跑,但Manh仍跑去拦截他,并用一块木板击打对手,导致他沉入湖中而死。
10月13日,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驳回被告人林玉孟(24岁,朔庄市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谋杀罪”判处Ngoc有期徒刑16年。Ngoc的两名同伙Ly Khanh和Le Thanh Tuyen(均来自朔庄省)分别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一审结束后,Manh提起上诉,要求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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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玉孟出席上诉听证会 |
据调查,2016年1月9日晚,Manh、Khanh和Tuyen前往胡志明市平政县一位朋友家参加朋友孩子的满月派对。在那里,Manh激动地邀请Nguyen Van Loc一起喝啤酒,但Loc拒绝了。Manh回到租住的房间时,看到Loc跟着他闹事,于是Manh迅速进入房间并关上了门。Loc继续站在门口咒骂,然后向Manh的房间扔石头,挑衅Manh与其搏斗。
听到动静后,Khanh和Tuyen跑去殴打Loc。Loc感到虚弱无力,逃跑后跳进附近的一个湖里,准备游到对岸。Manh见状跑过去拦住他,捡起一块木头,跳下去,反复击打Loc的头部和身体,直到他沉入湖中。
15分钟后,受害人仍未上岸,三名被告人跳下水寻找,发现受害人已死亡。三名被告人知逃生困难,遂自首并承认了犯罪事实。
在上诉听证会上,Manh 表示他并没有要杀死受害者的意图,他只是想殴打他以示警告,但他没想到 Loc 先生会死。
审判小组认定,被告人孟某实施犯罪行为直至死亡,意图夺走被害人生命,其犯罪行为构成流氓罪。
此外,本次庭审中,没有发现新的细节,因此合议庭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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