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村官以数十亿越南盾的价格卖掉了整栋文化屋
占先生和河内郊区的村干部发布决议,出售了数千平方米的公共土地。
10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批来自上信县前风乡特拉桥村干部因“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名提起的上诉案件。
![]() |
一群村干部出席上诉听证会。 |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0年至2011年,杜维占先生在担任村党支部第八支部书记期间,多次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随后提议成立建设委员会,并向前风乡人民委员会报告拆除旧文化馆。杜维占先生给出的理由是,需要资金建设村里的基础设施。
根据党支部的政策,第八居民组组长杜维康和部分民众召开会议,收集民意,清算旧文化馆,并将部分土地长期出租给新河沿岸。
随后,8号住宅区建设委员会负责人黎文模先生签署了合同,将文化馆的全部面积(370平方米)移交给当地居民。该合同以长期租赁的形式签订,租户需向8号住宅区支付近16亿越南盾。
除上述租赁外,2011年1月底,莫先生和一些村干部继续组织招标,长期租用了位于努河沿岸的四块土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获利30多亿越南盾。近一个月后,这群村干部又继续长期租用了近700平方米的土地,获利40多亿越南盾。
起诉书称,被告人形式上签订了长期土地租赁合同,但实质上是非法出卖公共土地。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土地法,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也使当地土地管理形势复杂化。
今年4月,上信县人民法院判处杜维占有期徒刑4年,康先生、莫先生和其他三名村干部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上诉听证会上,六名被告均辩称,他们被错误定罪,因为他们不属于任何拥有权力的团体。另一方面,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建设当地基础设施,没有任何被告将其收入囊中。
上诉法院认为被告人没有受到不公正的审判,但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过重,因此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
法院判处湛先生3年监禁,其余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20个月至30个月监禁。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