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现 4 起利用生育福利进行伪造出生证明的案件
(Baonghean.vn)—— 义安省社会保险局刚刚发现 4 起申请伪造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和更改出生时间以领取生育津贴的案件。
上述四起违法行为中,有两起发生在归合县。具体来说,Thai Thi Le(1990)的案件属于富贵石材矿产股份公司。Thai Thi Le的生育津贴记录显示,Le于2017年4月3日在归合县周强乡卫生站产子。然而,鉴定人员通过核查健康保险评估信息系统数据接收门户软件的数据,发现Thai Thi Le实际上于2017年3月1日在西北地区综合医院产子。
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经查证,经查证,卫生所承认:黎某某并未于2017年4月3日在该卫生所生产;卫生所向2017年4月3日生产黎某某的太氏黎某开具的出生证明书编号09、簿号01/2017为伪造,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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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强乡医疗站(Quy Hop)和清玉乡医疗站(Thanh Chuong)社会保险机构的核查记录。图片:PA |
另一例病例是黎氏翠姮(Le Thi Thuy Hang,1988年),来自归合县清权合作社。黎氏翠姮的生育津贴记录显示,她于2017年1月18日在归合镇卫生院分娩。然而,健康保险评估信息系统数据接收门户软件的数据显示,黎氏翠姮实际上于2016年11月29日在归合县卫生院分娩。
经核实,Hang的病历记录并未在归合镇卫生站保存;2017年1月18日由助产士站长Nguyen Thi Chien签署的第06号出生证明书、第01册是伪造的。
近期,在清章县和杜良县又发现了两例病例。其中,高氏达(1990年)病例,隶属于玉孝咨询与建筑股份公司,居住在清章县清玉乡明顺村。生育津贴记录显示,她于2016年11月11日在清玉乡卫生站分娩。然而,经核实,高氏达实际上于2016年8月18日在乂安省立综合医院分娩。
同样的情况还有陈氏草(1988)的案例,她隶属于亚洲传媒股份公司,居住在杜良县江山洞乡。她的生育津贴记录显示,她于2016年11月20日在江山洞乡卫生站生产,但通过3S软件查询6岁以下儿童医保卡,她的孩子出生日期是2016年8月20日。江山洞乡人民委员会的核实结果证实,江山洞乡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12月5日签发的第178/TLKS-BS号出生证明摘录中的出生月份与出生登记簿上的出生月份不一致。
上述案例申请伪造文件的理由是为了享受生育津贴。省社会保险制度部门表示,根据第58/2014/QH13号社会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员工必须在生育前12个月内至少缴纳6个月的工资,才有资格享受生育津贴。上述案例不符合该法规定的条件,因此他们申请补办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并更改出生时间以享受生育津贴。
乂安省社会保险公司发现此事后,立即向归合区社会保险公司请求追偿Thai Thi Le女士所领取的生育津贴26,420,000越南盾、Le Thi Thuy Hang女士所领取的生育津贴18,950,000越南盾;向荣市社会保险公司请求追偿Cao Thi Dac女士所领取的生育津贴19,754,000越南盾、向Tran Thi Thao女士所领取的生育津贴23,420,000越南盾。
此外,乂安省社会保险局也已正式发函要求卫生厅指示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2016年5月12日第14/2016/TT-BYT号通函的规定,签发出院证明、出生证明、社会保险休假证明。
同时,省社会保障局要求归合、清章和杜良等县人民委员会指导对上述案件中违反规定签发出生证明和出生证明摘录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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