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宾接待部:酒店住宿550万/天,餐饮120万/天

November 15, 2017 18:12

财政部正在就《关于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客人接待制度、在越南举办国际会议和研讨会制度以及国内客人接待制度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该通知规范了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客人接待制度和国内客人接待制度。

其中,关于外宾来华工作住宿租赁问题,草案规定:特殊来宾的宾馆客房租赁标准,由接待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团长为A级客人,酒店房间租金最高为550万越南盾/人/天。其余副团长及团员的租金为350-450万越南盾/天。A级客人的餐费最高为120万越南盾/人/天。

越南每年都会接待许多国际代表团来越南工作。

对于B类客人团,团长、副团长可安排入住最高价格为450万越南盾/人/天的客房,团员可安排入住最高价格为280万越南盾/人/天的客房。B类客人团餐费最高价格为90万越南盾/人/天。

C组客人安排领队入住最高价格280万越南盾/人/天的客房,其他团员200万越南盾/人/天。C组客人餐费70万越南盾/人/天。

因特殊涉外事务需要,需以高于前项最高限额之标准租用房间时,接待机关或单位首长应本着节约精神,订定房间租用标准,并于主管机关核定之预算内安排办理。

以上每日伙食费包含酒水(葡萄酒、啤酒、越南产饮料)。

草案还对接待团组作出了规定,其中规定,对特殊来宾,接待机构负责人应当批准接待团组的日程安排和计划。

A、B、C类客人每组限接待1次,接待费用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通告规定的客人每日餐费限额。

以上接待费用含酒水(葡萄酒、啤酒、越南产饮料),适用于参加接待的越南代表团及翻译人员(越南代表团名单以主管机关核准的欢迎代表团日程及计划为准)。

此外,草案还要求,赠送给外国代表团的礼品必须是越南制造并体现民族文化特色的产品,消费水平为每人40万至130万越南盾。

对于国内客人,餐费为 300,000 越南盾/餐,茶点费为 30,000 越南盾/场(半天)/人。

宴请对象为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预算能力,确定本省各类机关的宴请对象、宴请经费标准、茶点经费标准(高于或低于本通知规定标准),报省人民议会公布。同样,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或政府直属机关首长应根据本部、本行业机关业务特点,确定宴请对象、宴请经费标准、茶点经费标准,确保节约高效。

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尚未出台具体规定的,各机关首长应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支出框架,明确宴请宾客的类别和相应的支出标准。各机关只能使用落实自治制度的预算及其他合法收入支付宴请费用,并应在机关内部支出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确保节约高效。

据Vietnamnet.vn报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