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静省到荣市购买“白色家电”
(Baonghean.vn)——刚从再教育营获释的 Cuong 继续前往荣市购买毒品,并被警方逮捕。
11月24日,荣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范文国(33岁,居住于河静省石河县石田乡新禄村)非法贩卖毒品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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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克(左)。照片:庆安 |
记录显示,郭某无妻无子,“性子花花公子,懒于工作”,并且吸毒成瘾。2015年8月19日,石河县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郭某采取行政措施,将其送入义务教育机构,刑期24个月。郭某于2017年8月14日刑满释放。
此后,郭某继续前往荣市购买毒品供自己使用。2017年8月15日上午,在荣市兴平坊景北桥路口,荣市兴平坊警方专案组发现郭某非法藏匿一包重0.195克的海洛因。郭某供认,他前往荣市从一名男子手中购买了上述数量的海洛因,准备带回河静省吸食。
庭审中,郭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悔罪,请求减轻处罚,以便其回国开始新的生活。荣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判处郭某15至18个月有期徒刑,并免除罚金。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郭某购买毒品吸食的行为足以构成犯罪,被告人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秩序,被告人本人有不良个人经历,需要严肃处理,并对其采取一定期限的社会隔离措施。
审判结束时,一审陪审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Quoc有期徒刑18个月。
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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