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致人死亡,母子被起诉
药店老板母女二人无医疗执业证书,仍进行输液,导致一人死亡。
永福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完成对私人药店老板母女二人因输液致人死亡案提起公诉。
此前,居住在永安市开光坊韩路居民区的黄氏芝女士(1960年出生)和女儿阮氏姮(1986年出生)开设了名为“贤芝西药房”的药店。
2017年4月18日上午8点左右,同居居民PVQ先生(1974年出生)到迟女士家要求打点滴,随后迟女士和杭女士擅自将2瓶5%葡萄糖液、2管50ml钙化氯胺酮、2管10mg/1ml地美卓尔3种药物(这些药物必须有合格医生处方才能销售和使用)输注到Q先生的静脉中。
当天上午9点30分左右,Q先生出现乏力、四肢颤抖、皮肤苍白等症状,池某便呼叫大家前来将Q先生送往乐越友谊医院进行急救,但Q先生随后死亡。
结论是,母子二人均无医疗执业证书,因静脉输液致人死亡的行为被追诉。
根据 phapluat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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