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幼儿园返还超额收入
(Baonghean.vn)——荣市人民委员会近日发布文件,回应媒体关于2017-2018学年年初该市幼儿园收取超额学费的报道。同时,委员会确认学校已将这笔款项退还给家长。
据此,在接到各媒体关于学校开学期间节假日收取学费的反馈后,荣市人民委员会于11月9日发出第6844/UBND-GDĐT&KHTC号批示,要求收取7天学费的公立幼儿园(2017年8月23日至8月31日)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学费:坊内幼儿园11,000越南盾/天,乡内幼儿园9,000越南盾/天。
这是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89/2016号决定关于规范公立教育培训机构学费标准的每日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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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兴禄幼儿园被迫向家长退还每天2.6万越南盾的学费。图片来源:PV |
其中,如果上课日与周六重合,与家长商定的最高费用不超过35,000越南盾/天。休息日费用依据该省第06/2016/QD.UBND号决定,该决定规定了公立幼儿园休息日托儿和养育组织形式的最高商定费用。
因此,根据该决定,荣市各幼儿园在开学期间(2017年8月23日至8月31日)节假日收取学费(35,000越南盾/天)的,必须将超出规定收取的学费退还给学生。其中,市中心公立幼儿园每天需退还24,000越南盾,郊区公立幼儿园每天需退还26,000越南盾。
据荣市人民委员会介绍,目前,该地区所有学校已清点并退还了超出规定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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