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途中女孩遭强奸

December 12, 2017 10:10

12月11日,永隆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段竹芳(33岁,居住于永隆市第九坊)涉嫌强奸儿童罪的案件。

根据起诉书,Phuong与P女士以夫妻身份居住在永隆市第八坊的一所出租屋内。5月3日,Phuong在出租屋内与朋友们聚会饮酒,随后“双人行动”。当晚,Phuong回到出租屋,看到P女士摔倒,一名名叫LTNH(13岁)和TTTV(15岁)的女孩将她扶回房间。Phuong请TTTV帮忙照顾P女士,自己则带LTNH去买药。

途中,Phuong发现有交警,他担心自己会因没戴头盔而被拦下。

被告人在庭审中。

为了躲避事故,Phuong绕道跑到另一条街,并在9区一条空旷的街道上停下来上厕所。Phuong环顾四周,没有看到任何人,于是她萌生了强奸LTHH的意图。

Phuong回来后将受害者打倒在地,然后用一只手按压他的脖子以满足自己的欲望。由于压力太大,受害者昏了过去。这时,Phuong听到有人靠近,于是开车逃跑了。

受害者在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醒来,走回家讲述了整个过程。Phuong一直逃亡,直到6月6日才被通缉逮捕。在审判中,被告承认了所有罪行。

据人民法院介绍,2010年6月24日,段竹芳因犯强奸儿童罪被永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犯罪记录尚未清除。经审议,人民法院决定以强奸儿童罪判处段竹芳有期徒刑16年。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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