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银行董事贪污2600两黄金却逃脱死刑

December 15, 2017 14:22

大部分的损失都是可以追回的,贪污2600两黄金的女董事还被法院给予了许多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

12月15日,经过一周多的审理,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阮氏黄莺(57岁,原滨城农业银行行长)终身监禁,以违反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的贷款规定判处12年监禁。

总刑罚为终身监禁。此前,检察官请求法院判处Oanh死刑。

合议庭认为,检察官认为,Oanh的罪行应受到最高刑罚的惩罚。然而,该案的大部分后果可以弥补,被告用农业银行黄金购买的房屋和许多其他房产已被用于弥补后果,被告还用收受的近250亿越南盾贿赂来偿还先前的贷款债务。

法院还指出,Oanh女士长期为银行做出贡献并获得过奖章,因此适用多项有利情节,减轻了被告人的部分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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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日的审判,Oanh女士看起来憔悴不堪。照片:Hai Duyen。

庭审中,Oanh辩称,她从滨城农业银行提取黄金的本质是为了提升该行的地位,因此申请增设一个交易处。而她提取黄金购买第一郡陈光开街的房产,其目的也是为了设立交易处。

法院认为该证词毫无根据,因为被告用农业银行的黄金购买了一栋房子,但将其转为个人财产赠予女儿。之后,他以每月5800美元的价格将其出租给农业银行作为交易办公室。

Oanh及其同伙的罪行十分严重。Oanh还利用女婿名下注册的公司,向农业银行提交了新的黄金贷款申请,并以此来展期之前的贷款,以掩盖其犯罪行为。

判决书指出,6名被告人均为Oanh的下属,均为有资质的人员。银行业务,即使明知文件是否合法,仍需签署和批准。每位被告都是帮助Oanh长期实施违法行为的重要环节。

为了侵吞农业银行滨城支行的资金,吴艳及其同伙实施了一系列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贷款、取款记录、债务重组等。案件败露后,后果极其严重。

被告人明知其行为会产生后果,但仍无视后果。因此,合议庭对被告人未构成贪污罪的辩解,缺乏采信依据。根据庭审中查明的理由和事实,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

随后,法院以贪污罪和违反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的贷款规定等罪名,判处6名原农业银行官员、前农业银行职员11至26年有期徒刑。黄玉石(连禄地公司总经理,吴英的女婿)因贪污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对于被告黎文静(55岁,金嘉顺有限公司董事)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受贿罪判处丁某无期徒刑。法院认为,丁某是其主要头目,设立多家公司,但并非用于商业目的,而是从农业银行借入5600多两黄金,然后挪用公款。

Tinh知道自己的资料不符合贷款要求,于是直接与Oanh合作,接受了“借黄金收钱”的条件。尽管Tinh知道黄金的市场价格为每两2100万越南盾,但他仍然同意收取相当于每两1900万越南盾的款项。

被告人杨某指使亲属、下属以杨某名义设立多家公司,杨某支持杨某将前次借款合同的抵押资产作为后续借款合同的担保,用于偿还债务。杨某未将借款用于其他用途,转借给他人,导致其无力偿还。

郑某因涉嫌侵占财产罪,作为共犯,其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女儿和下属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

据调查,在担任越南农业银行滨城分行行长期间(2008年至2009年),吴英曾利用8人名义伪造文件,借入2660两黄金(约合470亿越南盾),用于在第一郡陈光开街购买房产,并将其赠予女儿。之后,她以每月5800美元的租金将房产出租给越南农业银行,用于开设远东交易办公室,并从该银行收取总计超过56亿越南盾的款项。

Oanh 指使姐夫 Truong The Thanh(信贷部负责人),利用 Huynh Ngoc Thach(Oanh 女婿)的公司法人资格以及其他几家企业,继续向农业银行借入黄金偿还债务。目前,她仍欠银行 440 亿越南盾。

此外,Oanh还批准了一笔130亿越南盾的贷款,用于其姐夫投资房地产,且无需任何抵押。由于姐夫去世,最高人民检察院暂停了对她的调查。

在与丁先生的交易中,Oanh 从黄金兑换成货币的差额中收受了近 250 亿越南盾的贿赂。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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