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将被考虑赦免。
初犯、服刑期间立功的犯罪嫌疑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考虑特赦。
公安部刚刚公布了《关于修改和补充第07/2007/QH12号大赦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具体修改如下:
应总统要求或认为必要时,政府应主持并协调其他机构拟定报告,提交总统审议并发布决定。政府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前60天提交总统。
总统的大赦决定在媒体上公布并在监狱张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请特赦:
- 首次犯罪。
- 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学习、工作。服刑期间,表现良好。
- 已服完一半有期徒刑,且已服完至少 15 年无期徒刑。
- 对于因腐败犯罪或某些犯罪被判入狱的人,必须完成罚款、损害赔偿、法院费用或其他民事义务等额外处罚。
- 特赦时,不影响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
有期徒刑的执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缩短矫正期限:
- 在服刑期间取得了重大成绩。
- 犯罪时未满18周岁。
- 年龄在 75 岁或以上。
对于缓刑或暂缓执行的罪犯,拟实行大赦的条件如下:
- 初犯情节较轻,但危害国家安全罪除外。
——在缓刑、缓刑执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
- 完成罚款、损害赔偿、诉讼费等附加处罚或其他民事义务。
- 特赦时,不影响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
提前释放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 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
- 完成至少1/3的挑战时间。
不建议特赦的案件
- 正在根据监督或重审程序对法院针对该人的判决或决定提出上诉,要求加重处罚。
- 因其他罪行被起诉。
- 总统决定的其他案件。
- 因犯刑法第十三章、第二十六章、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的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因故意犯刑法第十四章规定的罪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或因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罪行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
- 被判处死刑的人被赦免了。
特殊情况下获得大赦的人
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国家对内和对外的要求,总统可以决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人实行大赦,而不论本法第10条、第10a条和第11条规定的条件。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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