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伪造警察总监签名诈骗数十亿
当 Duc 担任芹苴市分公司 Phan Khang 公司的经理时,这个年轻人伪造了芹苴市消防警察少将的笔迹,贪污了数十亿越南盾。
芹苴市人民法院刚刚对潘康公司芹苴分公司原经理阮志德(28岁,住芹苴市)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开庭。
根据起诉书,潘康第一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潘康公司)总部位于胡志明市,经营电器、制冷设备、家用电器等产品。该公司在芹苴市的宁侨县和平水县设有两家分公司。
2012年,Duc与Phan Khang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分配到总公司担任销售人员。2014年4月,Duc被任命为Phan Khang公司第二分公司的经理。
一年后,Duc继续被任命为Phan Khang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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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杜克 |
2015年4月,为了有钱赌球和还债,Duc利用自己作为店长的职务之便和职权,指挥下属Ngo Thi My Nhung(店长)从仓库放出货物,让Duc拿到市场上销售。
Duc 还要求 Nguyen Kim Thoa(总会计师)不开发票、不将出口货物输入公司销售管理系统,并向公司谎报 Duc 拿去销售的货物仍有库存。
Duc欺骗两名员工,称自己拿货去卖,是为了给公司增加销量。此前,Duc也曾多次将货款支付给公司,因此两名员工并不知道老板卖货是为了贪污。
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7日,Duc多次从仓库提货,并雇佣卡车将货物运至胡志明市,并向卖家寻求帮助,Duc向两名卖家支付佣金共计2.8亿越南盾。
2016年7月25日,得知潘康公司审计组要来检查后,Duc要求店长检查自己已售出但尚未付款的商品,经检查发现,Duc仍欠潘康公司108亿多越南盾。
此时,Duc向其亲生父亲借了45亿,用于支付公司资金。至于剩余的款项,由于担心审计部门发现,Duc雇佣了芹苴市体育中心和芹苴市消防局的两枚假印章。
Duc 起草了一份经济合同,为芹苴市消防警察局提供价值 60 亿越南盾的采购包和设备;为芹苴市体育中心提供价值 16 亿越南盾的采购包和设备。
Duc伪造了芹苴市消防局局长Tran Thi Ngoc Dep少将和芹苴市体育中心代理主任Huynh Minh Phuong女士的签名。随后,Duc在伪造的签名上盖章,交给Phan Khang公司董事签字。Phan Khang公司董事误以为是真的合同,便签了两份合同。后来,审计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此后,Duc多次要求员工将货物出口,以便自己出售自用。2月8日,Phan Khang公司发现销售额大幅下降,于是对其进行了突击全面检查,检查了销售管理系统中的库存,并检查了仓库……结果发现Duc贪污了价值超过230亿越南盾的各种货物。2月11日,Phan Khang公司老板向芹苴市警察局举报了Duc的行为。
2月14日,阮志德向警方自首。在调查过程中,芹苴市警方以“滥用职权侵占财产、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及文件”罪名起诉阮志德。
芹苴市人民检察院以上述两项罪名对阮志德提起公诉。其中,阮志德犯侵占财产罪,被芹苴市人民检察院依据《越南刑法》第140条第4款a点提起公诉,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庭审中,因被害人代理人刚获得授权,对案情尚不完全了解,请求法院延期审理,以便查阅案卷。合议庭根据被害人代理人的请求,决定延期审理。
据baophaplua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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