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金钱包庇案件,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被起诉

December 31, 2017 10:03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原埃卡尔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何文雄受贿案的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已结束,并将被告人何文雄受贿案移送多乐省人民法院审理。

一嘎县委办公室主任范玉堂表示,该县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洪先生的调查终结通知。“在收到对案件提起公诉和追诉决定后,该县已暂停了洪先生的党委活动。如果该县收到调查终结通知,将按程序处理,暂停其党内活动。” 堂堂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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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此前,2016年5月5日晚9点左右,阮玉河(Nguyen Ngoc Ha,1980年出生,家住埃卡县古埃朗乡)用剪刀剪掉阮光圭先生(Nguyen Quang Coi,1963年出生,家住同乡)的16株活胡椒藤,准备卖钱。阮玉河将剪下的胡椒藤带回家后,又将其剪成267段,卖给了该县的几户人家。

埃卡尔地区警察调查机构认定,河某从崔先生家中偷走的胡椒藤总数为三年,被盗财物总价值280万越南盾。根据《刑法》第138条,河某因“盗窃财物”罪被起诉。受害人崔先生已收到赔偿金,且未提出其他要求。

2017年5月3日,埃卡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因上述行为判处河文雄7个月有期徒刑。庭审结束后,河文雄要求河文雄将钱交给他,以便在一审中“减刑”,并“处理”上诉事宜。2017年5月4日中午,河文雄将1000万越南盾带到其私人住宅交给河文雄。在河文雄家中“交易”期间,河文雄进行了录音。2017年5月4日下午,河文雄直接向多乐省警察局报案,指控其向埃卡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索贿。

片段内容显示,洪先生称因不满律师的辩护态度,法官加重刑罚,否则,河某只会被判6个月监禁。此外,在给钱时,河某表示要核对金额,但洪先生赶紧藏起来,并回答说:“不用核对,因为是在他兄弟那里。”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也在埃卡尔县检察机关批准了此案的起诉,并批准对被告人张氏和(埃卡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官)提起公诉,指控其收受8000万越南盾贿赂,为被告人农文图“安插案子”,导致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乐省人民法院仅判处张氏和有期徒刑1年。

许多人表示不满,认为这个判决太轻,甚至与多乐省人民法院对Thut先生(Hoa女士的原告)缺​​席上诉的判决相同:同样是1年监禁。

根据T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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