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承认Uber和Grab的电子合同
交通部承认电子合同合法,并制定了诸多条件,要求像管理传统出租车一样“管理”Uber和Grab。
交通运输部刚刚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法令草案,以取代政府关于汽车运输业务和业务条件的第 86 号法令。
电子合同试点两年后的评估,交通运输部表示,为提高经营效率,营造良性竞争环境,同时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有必要制定法规允许电子合同的正式应用。适用主体为经营客运承包、旅游业务的企业、合作社、经营户。
交通运输部提议制定法规允许正式应用电子合同。 |
T草案规定,电子运输合同是指通过网站平台或移动应用程序等软件应用,以及其他开放性应用,用于企业之间、持有客运经营许可证的运输经营合作社与运输承租人之间建立和提供运输服务,开展合同客运、旅游、出租车和货运业务的合同运输合同。
交通部交通司司长陈宝玉表示,目前实行电子合同运营的车辆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不再是试点模式,而是正式运营。因此,软件提供商必须向地方计划投资部注册其业务,向工业和贸易部注册电子商务,并向交通部和税务总局注册,以实现更明确的税收管理。
“税务机关将与技术部门对接,每次出入境都会通过软件记录金额,管理更加严密,透明度更高。”Ngoc先生说。
交通运输部领导确认,该法令草案将对合同车辆和电子合同提出附加条件,例如必须登记服务质量、在车门上完整张贴信息、张贴交通运输部的标志和徽章。
此外,交通运输部建议取消第86号令中关于特殊城市出租车车龄不得超过8年、其他地区不得超过12年的规定,改为同意全国范围内出租车车龄不得超过12年,以避免在特殊城市出租车经营过程中,出现在其他地区登记却在特殊城市出租车经营的情况。
交通运输部介绍,电子合同试点应用两年来,由于服务便捷、出行成本合理,不少群众初期反应积极,纷纷使用。通过联网软件,乘客可以了解乘坐哪辆车、哪个司机、哪条线路到达目的地,知道需要支付的票价……该应用也只允许一辆车接送乘客,不存在多辆车接送乘客并开往接送点的情况。
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长阮文世还要求咨询机构提出法规,对 Uber 和 Grab 进行管理,与其他类型的交通工具一样。
部长还提出了Uber每年亏损数千亿越南盾的问题,但这真的亏损吗?还是“由于不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降低价格以与传统出租车竞争?”Uber想要在越南运营,需要遵守正确的商业模式,确保公平竞争和人民的安全。
根据第86号法令修订草案,运输合同必须包括最低限度的信息,例如签订合同的企业或合作社的信息;驾驶员的信息(全名、驾驶执照等级、驾驶执照号码);有关租用交通工具的人的信息;车辆牌照、车辆品牌和容量;合同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出发地址、目的地地址和上下车地点(如果有);行程距离;合同价值;旅途中的乘客权利和乘客服务;解决反馈和投诉的联系电话;履行合同的责任承诺以及对租用交通工具的人造成损害赔偿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