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是当地人,避免群体利益!
胡志明市内务部原部长黎怀忠表示,安排一些关键领导、管理岗位由非当地人担任,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消极情绪、腐败、集团利益、家族关系等。
黎怀忠先生(胡志明市内务部前部长):必须建立共识和团结
黎怀忠先生。照片:T. Trung
为落实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的结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指示,自2020年起,若干领导、管理职务不得由当地人担任。将一些关键的领导和管理职位分配给外地人的政策是为了防止消极情绪、腐败、集团利益、家庭关系和亲密关系......
此外,该政策还培养年轻有为的干部和后备干部,以打造长效干部和骨干队伍。这些内容在越共中央第98/QD-TW号条例中都有明确体现,其中对干部的轮换和调动有明确规定。
近期,中央安排的各部委、各省、直辖市领导、管理人员中,有不少是非本地人。
在胡志明市,这项政策也得到了实施,但力度不大,不够彻底。而现在,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强烈要求下,从2020年起,强制安排一些非本地人担任领导和管理职位,这是一个合理且必要的方向。
针对这一政策,我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无论员工的资质和能力如何):
第一个确保派驻的工作人员能够与当地达成共识,团结一致。通常情况下,领导和管理人员来自基层,来自当地,有时间密切关注当地情况。
这样的干部也有更多的时间融入和更好地团结地方国家管理机构,容易获得地方党委常委和常务委员会的支持,对地方管理和运作作出决策,确保集体领导原则。
因此,在派遣外地领导和管理者时,要选拔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对所派遣到的地方、对所派遣到的地方有一定的感情和了解。
周一确保从外地引进的领导和管理者有足够的领导和管理权限。
被指派的干部必须是真正的领导者,能够动员集体领导层共同努力,推动地方发展。因为地方领导和管理者必须对当地集体领导层的成就或不足负有最高的个人责任。
只有保证以上两个要求,派出的领导和管理者才有能力动员和团结集体,确保对其负责的地区和地方进行有效的领导和管理。
黎文因博士(原市干部学校——现市干部学院副校长):需要可行的解决方案
市政府安排一批非本地人担任领导和管理职务的政策非常好,非常受欢迎,特别是在市政府实行特殊机制的情况下。
过去封建时期,有些王朝实行外官轮流任用的做法,当时朝廷通过全国性的科举考试,选拔合格者任用。
我认为,为有效落实上述政策,我市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要明确哪些领导、管理者是哪些官员、在什么级别。当前要重点抓好厅、分局、区、县四级。
至于区、乡两级的领导和管理,应该由当地群众来负责。因为区、乡两级的领导和管理需要贴近群众,了解当地情况,而且这一级只是执行层面。
周一,计算该领导和经理合适的安排机制。该领导是通过哪种形式安排的,选举、推选还是任命。
周二确保人员来源、选拔培训工作,确保安排原则。最后,要出台规定,完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安排的法律框架,统一、严格执行。
杜绝不合格亲属的任命
关于精简工资和改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队伍的工作,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要求各部门、行业、领域的负责人以及县、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深入掌握、领导、指导和组织好有关问题的政策实施。
具体来说,严格落实内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完成岗位编制项目;制定2021年精简工资制度计划,坚决按计划落实2021年精简工资制度。
精简工资执行情况将作为机关、单位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和任期考核评定的标准之一。对机关、单位在精简工资执行情况不佳的,机关、单位负责人将不被评为优秀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坚决杜绝录用、任用和轮换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亲属干部的情况;制定并有效落实对素质、能力较差、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免职、辞职、停职制度。
对编制不足或者不符合标准条件要求的单位,要按照规定清理、补充、更换、精简、轮换、及时整合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
特别是从2020年起,强制安排一批非本地人员担任领导和管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