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五年级女孩并致其自杀的邻居接受审判

深贞 DNUM_BIZABZCABI 11:27

在遭受反复虐待后,K.的家人报案,但当局对Huu Be的行为处理迟缓。K.服毒自杀,并留下遗书。

K. 的母亲 Huu Thi Loi 女士将女儿的骨灰安放在村里为穷人准备的寺庙里 - 图片:UYEN TRINH

1月18日上午,金瓯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贝(58岁,金瓯省泰平县)猥亵儿童案。审判预计将持续两天,1月18日和19日。

据金瓯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16年6月中旬至9月,Huu Be利用HMK(2004年出生,五年级学生,被告人Be邻居的孩子)的天真和不知情,对她进行引诱、打电话、写约会文件、给钱等猥亵行为。

在遭受反复虐待后,2017年2月10日下午,家人发现K.服用了自杀药物。虽然她被送往急诊室,但K.第二天还是去世了。

起诉书认定Huu Be犯有8项罪行。实施了猥亵K的行为。

起诉书指控称,“Be在K未满13岁时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因此,Huu Be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为重复犯罪。”

起诉书还称,针对法医鉴定结论K.处女膜撕裂,K.还承认自己遭到了强奸。

但根据调查机构收集的文件和证据,没有足够的依据以强奸儿童罪起诉Huu Be,因此调查机构将其分开调查,稍后处理。

刑事案件分案决定已由金瓯省侦查警察局副局长吴晋国上校于2017年11月17日签署并移送省人民检察院。

据悉,此案之所以受到公众的特别关注,是因为受害者家属对K.的自杀感到悲痛,但当局对Huu Be的行为却迟迟没有处理。

得知此事后,2016年8月,Huu Thi Loi女士(K.的母亲)和K.多次向邻居Huu Be先生投诉,指控其对孩子进行性虐待。

2016年9月30日,黎女士收到检查结论通知,孩子的处女膜破裂,但调查警察署却以“只有K先生的证言,没有其他文件或证据证明贝先生强奸、猥亵儿童”为由,决定不起诉。

2017年2月10日,K服毒自杀,并留下遗书。

黎女士将请愿书递交给了金瓯省和胡志明市的所有当局。

友氏莱女士在女儿去世后,带着请愿书四处呼吁帮助的早期经历 - 图片:UYEN TRINH

2017年3月,调查警察厅宣布撤销对该案件的刑事不起诉决定,并下达起诉决定,以强奸儿童、猥亵儿童两项罪名对胡贝先生进行调查。

2017年9月,金瓯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Huu Be提起公诉并拘留,以调查猥亵儿童行为。

2017年11月,公安部决定解除2016年9月签署不起诉决定书的陈鸿禄中校侦查机关副局长职务,并解除杜晋达中校侦查组组长、中级侦查员职务。

这两名调查员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调动工作。

此前,政府办公厅主任还签署了传达政府总理指示的文件,要求公安部和金瓯省人民委员会指示职能力量紧急调查并依法严厉处理此案。

同时,考虑金瓯省警方在侦查过程中的责任,决定不予刑事起诉。

深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