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2018年,共结案21件,查处腐败案件21件。

P. Thao January 23, 2018 06:41

阮富仲总书记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总结时要求,有效防止滋扰和小腐败,坚决将腐败官员从反腐败机构中清除出去……

越共中央办公厅消息称,2018年1月22日,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指导委员会总书记、主任阮富仲的主持下举行,会议旨在总结和评估2017年反腐败工作成果,并对2018年工作方向和任务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河内举行。图片来源:越通社

因腐败罪被判1年4次死刑,7次终身监禁

首先,回顾2017年,总书记指出,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部署有力坚决,取得了许多全面、积极、明显的成效,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受到人民群众热烈欢迎、支持和一致好评,产生了积极效应,在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

各级巡视组重点检查了3600多个党组织、近10400名党员,对300多个党组织、18600多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其中对有腐败行为和故意违法行为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700多名。

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对3个党组织和11名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中央巡视委员会依据职权重点巡视并处分了18名干部,其中许多案件情节特别严重,涉及党、国家和一些党委、组织的高级干部。

总书记强调,这是党的巡视和纪律工作的一次突破,有力地加强了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纪律和秩序。

各级监察审计机关重点对舆论负面消息较多、腐败现象较多的领域进行检查审计,发现腐败案件50件,建议追缴腐败资金43.321万亿越南盾,建议对2093个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移送侦查机关处理案件114件、涉案人员192人。

各机关对4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审查了7个造成巨大损失、长期损失和公众关注的项目的检查情况。通过审计,建议为国家预算追收15.222万亿越南盾,并移送文件并建议主管部门调查5起有触犯刑法迹象的案件。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组织8个督察组,对20个地方的案件督察情况进行督导,对群众关心的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

指导委员会主席还强调,对社会关注的多起特别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加快侦查、起诉进程,严格及时审理,依法严厉、人道判决,取得了显著成效。

解决了证据审查、罪名认定、财产估价、追逃追赃等诸多难题和障碍,加快了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的办理。

具体来看,2017年共立案16起,审结10起。起诉12起、172名被告人;一审5起、73名被告人(判决:死刑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30年以下有期徒刑62名被告人);上诉6起、80名被告人(判决:死刑2名被告人,无期徒刑4名被告人,30年以下有期徒刑3名被告人,30年以下有期徒刑71名被告人)。部分案件查封、没收财产数额较大。

总书记强调,要注重领导指导,及时审理一批特别重大、复杂、受人民拥护和高度评价的腐败和经济案件(江金达案、何文深案第一阶段、周氏秋娥案、范公旦案第二阶段、丁罗胜、郑春青及其共犯案件……)。

将腐败官员从反腐败机构中清除出去。

但总书记也指出,一些项目检查结论出台较慢,反腐败措施落实仍形式主义、无效性(如财产申报……);“冷落”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自查环节仍比较薄弱;一些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导致犯罪分子得以逃脱……)等问题存在局限性和不足。

在具体提出2018年重点任务时,阮富仲总书记要求,要大力指导,在地方和基层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中创造更强有力、更有效的变革;注重领导、指导、处理,有效防止在工作中给群众和企业制造麻烦(“小腐败”),坚决清除党和国家机关(特别是反腐败机关)中的腐败分子和贪污官员。

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加强巡视、检查、审计工作,特别是对舆论导向负面消息较多、腐败现象和浪费现象突出的领域,及时结案检查,严肃查处造成长期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席要求,重点指导加快案件的核查、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处理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2018年,应完成21起案件的侦查、起诉和一审工作;在指导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处理21起案件及建议。

今年还将召开全国反腐败工作会议,同时举行中央政治局第163号关于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定五年贯彻落实情况总结、中央十届中央政治局第15号关于党对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和维护党的利益指示十年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P. T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