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想购买“廉价”电话卡,5人被骗逾170亿越南盾

春威 February 6, 2018 09:40

鲍某利用以4%—6.5%的低价出售刮刮卡的伎俩吸引买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5人手中骗取了170多亿越南盾。

2月5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以诈骗罪、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陈国宝(1985年出生,原南方电信信息技术公司总经理)有期徒刑20年。

被告保释20年监禁

起诉书称,鲍某通过多种手段筹集资金,销售电话卡,从受害人手中骗取钱财。在找到电话卡来源后,鲍某成立了南方电信信息技术公司,在该公司直接销售。

此外,鲍某还托身在乡下的母亲帮忙寻找生意伙伴,并利用熟人的信任,谎称自己和朋友在Viettel、Mobifone、Vinaphone等大型电信公司工作,以便以低价购买电话卡。

事实上,自2011年3月起,鲍某便以合理价格购入电话卡,并以4%至6.5%的低价转卖给他人,以吸引更多买家。为了避免曝光,鲍某先从客户手中收钱,再购买电话卡赠送给客户,采取了“以客户养客户”的手段。

2011年底,越南古邑县税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已在其营业地址停止运营,鲍某也已从住所失踪。长期无法联系到鲍某后,5名因购买手机刮刮卡被骗取170多亿越南盾的人员向警方报案。

2016 年 12 月 10 日,胡志明市警方经济犯罪和腐败调查局在鲍某躲藏于岘港时将其逮捕。

庭审中,被告人鲍某对自己犯下的全部罪行供认不讳,请求法律予以宽大处理:“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让我早日回家照顾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

但到庭的3名受害人均请求法庭对该被告人依法进行审判。

“我信任他,所以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他。我还从家人那里筹钱给了包某。我叔叔以前是工人,积攒了所有的资产,但后来发现包某骗了他的钱,就病重去世了。我希望法院能严惩他,伸张正义。”——一位受害者请求道。

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且犯罪时间较长,但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合议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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