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售完而销毁春节鲜花:不要急于责怪卖家
(Baonghean.vn)——这几天,我听到不少关于胡志明市一些花商因卖不出去而销毁鲜花的传闻,这令人震惊。尤其是在读到题为《春节30日下午销毁鲜花的行为是‘吃不完就销毁’的恶意行为》(Zing.vn)的文章时。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卖花人,也不为卖花人辩护。因此,我是否同情他们,并非受情绪影响。因为做生意,他们必须预见情况和后果,并对自己的决定负责:赚了,就享受;亏了,就承担。
我不是那种等到最后一刻才“强迫”卖家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然后在没有得到货色时责备、批评和怨恨他们的花商。
我也不是一个遵循慈善观点的人,如果你卖不出去,就把它送给生活中痛苦的人,就像下面的文章所说的那样。
其次,我发现许多越南人的行为和心态非常矛盾,也非常不公平。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这意味着买卖关系、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涨跌……只要不违反法律,就完全按照市场客观规律,在参与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卖家不能强迫买家以他们想要的价格使用其商品和服务,反之亦然,买家也没有权利要求并强迫卖家按照要求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给他们。所以,不要责怪任何人:不要责怪买家等到市场最后一刻才购买商品(以获得更低的价格)?
另外不要责怪卖家没有便宜出售或赠送以避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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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30日下午,胡志明市的卖家销毁了未售出的鲜花。图片来源:网络。 |
第三,有观点认为,如果鲜花卖不出去便宜,或者送不了,那卖花人为什么不捐给社会福利机构,送给那里有特殊情况的人呢?
就这么简单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们必须在最后一刻卸货,那么他们如何能相信有人可以出于慈善目的为他们卸货呢?
我说一句:花贩毁花的那些“吃不完就毁了”、“浪费钱”、“算计”……纯属感情用事。
这样的想法,体现的是不公平和脱离现实。他们——花商——很清楚,他们的生意不是一次性的,必须下次、明年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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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者在垃圾车上摆放鲜花。图片来源:网络。 |
如果真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凭“感情”卖货,那下次,明年,他们肯定就会坐等货到新年最后一刻,最终生意破产!与其等着别人来救,不如先自救。商人深谙市场规律,也深谙人生规律。
他们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强迫他们以自杀的方式做慈善。
所以不要这么快就责怪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