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部:需对传统出租车更加公平

强吴 March 3, 2018 15:06

工贸部认为,有必要审查并消除不必要的规定,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传统出租车与Uber、Grab的合规成本之间的不平等。

因此,工贸部援引第52号法令的规定,将电子商务应用于货物贸易和有条件商业服务的实体必须遵守与此类货物和服务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企业在使用移动应用程序开展运输业务时,既要遵守电子商务法规,又要遵守运输行业的其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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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部认为,有必要全面审查现行客运服务管理模式,以找到适合实际要求和发展趋势的新方法。

该部建议重新审查“出租车客运业务”、“合同客运业务”、“汽车旅游运输业务”的分类,因为目前这些类型之间的界限已不再明确。

工贸部还建议对运输服务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删除那些不再适用于实践的规定。例如,强调“纸质文件”和“清单”要素的规定不适用于在电子环境下签订合同的交易。

该部认为,应考虑放松对传统运输单位经营组织模式的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传统运输模式与应用科技的运输模式在合规成本上的不平等。

文件指出:“理想情况下,客运法规应以开放的方式制定,只提供管理原则并明确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不对运输服务形式进行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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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部提出要加强对不符合标识和徽章申请的试点车辆的检查和处理。地方交通监察员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并与试点参与单位配合,对故意不符合规定的车辆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终止提供服务。

工贸部还要求交通运输部加快完成取代第86/ND-CP号法令的法令草案,该法令调整了有关传统出租车的不适当规定,同时明确了运营模式,增加了新的规定和处罚措施,以处理适用于目前参与试点的软件提供商和运输单位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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