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起可开银行卡

光伏 March 7, 2018 19:00

允许15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开办银行卡,有利于扩大银行卡持卡人数。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SBV)2017年第26号通知,修改和补充了第19号通知中有关银行卡活动的若干条款,年龄在15岁至18岁以下、未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使用借记卡、信用卡和预付卡。

同时,年满6周岁至未满15周岁,未丧失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使用卡的人员,可以使用借记卡或预付卡。

15岁及以上的儿童将被允许开设银行卡。(图片:KT)

新规新增了15至18岁持卡人主体资格,允许其开立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和借记卡,而此前该群体主体只有拥有足以保证履行用卡义务的自有资产才允许开卡。据国家银行称,扩大允许使用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和借记卡主体资格的范围,是为了与关于允许从信贷机构借款的主体资格的规定以及2015年《民法典》的规定保持同步。

26号文生效后,一些商业银行表示,扩大客户开办信用卡、ATM卡、预付卡等业务,是市场利好信号,符合其他国家的普遍趋势。但如何同步部署到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一些银行仍在研究中。

据越南国家银行支付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第四季度末,越南市场上发行各类卡超过1.32亿张,其中包括ATM卡、信用卡、预付卡等。其中,各类卡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ATM卡超过9200万张,信用卡超过1200万张,其他类型卡超过1.32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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