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 起赢得诉讼的消费者投诉
(Baonghean.vn)——近期,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频发,引发社会强烈不满。从假冒伪劣商品到不正当竞争,无一例外地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自2015年起,越南政府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越南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旨在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社会和国家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地位和重要性……以下是一些已解决的突出投诉。
1. Yamaha Nozza Grande摩托车保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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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 15 日,竞争管理部收到消费者 Phan Ng. Th. V. 的投诉,涉及 Yamaha Motor Vietnam Co., Ltd. 的 Yamaha Nozza Grande 摩托车质量和服务。
消费者称,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购买并使用Nozza Grande摩托车后,摩托车出现前轮抖动、颠簸的现象,在坡道上行驶时,摩托车的减震器发出异响。
在保修期内,这辆摩托车仅接受定期检查和维护。在根据2016年召回计划免费更换零件后,摩托车状况恶化,公司回复称无法修复。截至投诉时,该事件尚未得到解决。
收到投诉并核实相关信息后,竞争管理部向雅马哈摩托越南有限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其就此案作出解释和解决。
8月3日,雅马哈公司发来书面解释,确认了针对消费者投诉的服务质量,并确认了CVT变速箱系统磨损导致摩托车过去出现问题的情况。
雅马哈越南公司已召回该车辆,更换相关部件,并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 亚航机票金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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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抱怨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在线预订亚航机票。具体来说,消费者预订了从岘港飞往吉隆坡的往返机票。
支付时,应用程序报告的金额为42112美元(超过40美元),但使用信用卡支付后,银行报告的金额为421.12美元(超过400美元)。
该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联系了亚航,该公司承诺在14天内解决问题。然而,此后,该消费者仍未收到亚航的任何回复。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竞争管理部门联系了马来西亚亚洲航空(该公司总部不在越南),告知消费者该事件。在越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与该公司就越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工作沟通和讨论后,该公司向消费者道歉并同意退还机票。
3. 关于 Thai Duong Xanh 公司电话购买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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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竞争管理部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称在越南Thai Duong Xanh贸易有限公司电话购买产品时遭遇“欺诈”。
据该消费者投诉,他接到泰国阳黄公司电话,告知他中了价值500万越南盾的代金券,该代金券可用于购买价值850万越南盾的三星Galaxy A8手机,因此消费者只需支付350万越南盾。然而,消费者在收到邮寄的商品时,却发现商品是一部价值极低的MIQ A8手机。
根据消费者投诉,竞争管理部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以澄清案件细节,并提供建议和支持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部分投诉已由泰阳黄公司与消费者通过“退货-退款”调解方案解决,其他投诉正在依法进一步审查和解决。
消费者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关于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8项基本权利:
1. 保证参与商品和服务交易、使用商品和服务交易组织和个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时的生命、健康、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利益的安全。
2. 了解情况准确、完整地提供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商品和服务交易的内容;商品的产地和来源;提供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发票、凭证、与交易有关的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3. 被选中国家对从事货物和服务交易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以及与从事货物和服务交易的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时所签订的协议内容。
4. 获取反馈向商品和服务经营组织、个人提供有关消费者与商品和服务经营组织、个人之间交易的价格、商品和服务质量、服务方式、交易方式等内容的咨询。
5.参与建设实施消费者保护政策和法律。
6. 必填项因货物和服务不符合货物和服务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所公告、列示、宣传或者承诺的标准、技术法规、质量、数量、特性、用途、价格或者其他内容而造成的损害赔偿。
7. 投诉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检举、控告或者请求社会组织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8. 获取建议、支持、指导商品和服务消费方面的知识。
消费者责任
1. 检查货物在接受前;选择消费产地、来源明确,不损害环境、不违背良好风俗和社会公德,不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商品和服务;准确、完整地遵循商品和服务的使用说明。
2. 信息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在发现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和服务不能保证安全,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提供信息;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