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胜先生承认,他曾接到指示,要求注资 8000 亿越南盾。
丁罗胜先生在解释向 Oceanbank 注入资金的原因时表示,他遵循了正确的程序,并且“得到了总理的批准”。
3月19日13:40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 (PVN) 前董事会主席丁罗胜 (Dinh La Thang) 被指控在未经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允许 PVN 向 OceanBank 注资 8000 亿越南盾,他表示在签署之前,并没有任何规定要求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因此不能说他如指控中所说的“超越权限”。
在讲述与 OceanBank 的“握手”历程时,Thang 先生表示:有与Oceanbank董事长何文深先生达成一致,由OceanBank接收设立鸿越银行(石油天然气行业银行)项目的全部人员。
该协议以越南国家石油公司总经理的陈述和时任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副总经理阮春山先生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出资政策经过数月的讨论,并得到了越南国家石油公司领导层的一致同意。
当法庭呈交前副总经理 Nguyen Ngoc Su 关于 OceanBank 业绩不佳的报告时,Thang 先生表示他“知道”,但判断因为 OceanBank 是那样,PVN 有机会出资。
Thang 先生充满信心地表示,通过与 PVN 的战略合作,OceanBank 的流动性将会增加。PVN 的出资就像“嫁出一个美丽的女孩。如果一个美丽的女孩没有结婚,那当然与一个美丽的女孩结婚不同”,Thang 先生打了个比方,并表示出资“完全合理”。
“注资的前提是总理同意,”Thang先生宣称,并补充说他“记得收到指示”。随后,董事长立即要求他解释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首次注资决议无需总理同意?Thang先生回答说:“没有任何文件要求在发布决议前向总理报告。至于后续的资金转移决定,均需总理批准。”
对于财政部的提醒,Thang先生表示,该文件并未表明该机构是否同意,只是表示正在等待总理的意见。Thang先生还确认,PVN已审查了其财务状况,但并未报告,因为“没有被要求”。
在回答几个问题时,Thang 先生表示,这件事已经发生十多年了,所以他记不清所有事情,但他坚定地表示,他“遵循了党的指示,并得到了总理的同意”。
3 月 19 日,丁罗胜先生出席审判。图片:越通社 |
阮春山先生:Oceanbank 表现良好。
被告人阮春山供述,其于2010年底担任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并签署了两份出资文件。对于第三次出资,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并未征求总理的意见,因为前两次出资均已获批准,且第三次出资金额较少。
Son先生表示,OceanBank经营状况良好,盈利丰厚,因此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第三次向OceanBank增资1000亿越南盾。这使得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在OceanBank的总资本达到8000亿越南盾,占该银行注册资本的20%。
当法庭询问,20% 的税率是否错误,因为法律规定税率不应超过 15% 时,孙正义拐弯抹角地解释说,这是政府允许的。
孙先生说:“在签署文件时,被告并没有想到《信贷机构法》(刚刚生效)会规定最高出资额为 15%”,并补充说当时正处于过渡时期,因此他可能对该法律没有完整的了解。
尽管孙正义没有否认指控,但他反复坚称自己“没有违反”起诉书。“PVN注资,而OceanBank则有效运营,这从它每年两次获得股息的事实就可以看出。我希望陪审团能够合理地考虑被告的故意违规行为,”孙正义说道。
指控称,Thang先生明知OceanBank实力薄弱,却决定向PVN注入8000亿越南盾;未经总理批准,签署并颁布了实施注资和追加注资的决议。他也没有遵守财政部关于确保注资条件的要求。结果,OceanBank遭受业务损失,损失了自有资本,国家银行不得不以零越南盾的价格将其购回,PVN损失了8000亿越南盾。
检方认定,Thang先生是该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作为越南国家电力公司(PVN)的负责人,他负责保全PVN的资本,因此他对OceanBank投资的8000亿越南盾的损失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