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匪徒”当庭晕倒
杀人之后,曹洪福和阮新福逃脱追捕,并犯下一系列抢劫罪。听到死刑判决后,曹洪福当场晕倒。
经过一天的庭审,4月10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曹洪福(1995年出生,住胡志明市)死刑,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曹洪福必须服刑的总刑期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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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听取了法庭的宣判。 |
此外,合议庭还判处被告人阮新福(1995年出生,居住于安江省)因谋杀罪被判处终身监禁,因抢劫罪被判处13年监禁。被告人阮新福必须服刑的总刑期为终身监禁。
结合案件情况,人民法院还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其余4名被告人7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起诉书称,2015年12月12日晚,Thao先生和一群朋友在第8郡第6坊第4街的一家蜗牛餐厅喝啤酒。此时,Tan Phuc也和旁边的一群朋友一起喝啤酒。
当天晚上9点左右,Tan Phuc的妻子打电话让丈夫回家,但Phuc没有回来,导致夫妻俩发生争吵。
陶先生听后说道:“如果你不能解决家里的问题,就不要出去影响别人。如果你不能教育你的妻子,那就让我来教育她……”,然后他拿着一杯啤酒来到陈福的桌子上,想要打陈福,但被朋友拦住了。
事发后,Tan Phuc 离开后与 Hong Phuc 见面,向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随后,两人带着刀来到蜗牛餐厅寻找 Thao 先生。
在那里,两人用刀刺伤Thao数刀,致其死亡。作案后,两人潜逃,在前江省高公东县引发多起盗窃案。2016年4月26日,高公东县警方对Phuc发出特别通缉令。
躲避逮捕令期间,两人返回胡志明市,与潘文兴(1992年生)、潘忠孝(1992年生)、阮忠坚(1994年生)和阮青松(1993年生)合谋,在第4郡、第11郡和守德郡实施了一系列抢劫案。2016年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被胡志明市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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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曹洪福听到法庭的死刑判决后昏了过去。 |
在今天的庭审中,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表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阮晋福和曹红福直接导致了被害人Thao的死亡。因此,合议庭建议判处阮晋福死刑,曹红福终身监禁。
合议庭经商议后认定:虽然阮新福是主谋,但曹红福才是刺死被害人的主谋。被告人本人有多项前科,且犯罪记录未消除。因此,合议庭判处被告人曹红福死刑,阮新福无期徒刑。
听到判决结果后,曹洪福当场晕倒,被医护人员送往急救室。
多名被告人洪福的亲属随即反应,称被告人洪福是被引诱、被利诱,对被告人陈福起到辅助作用,在未考虑案件全部内容的情况下就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