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对违规经营内部信贷的合作社进行“举报”

明志 April 12, 2018 18:54

(Baonghean.vn)——这是 4 月 12 日下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越南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在监测该省合作社运营效率计划下举行的会议上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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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黄越阳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明志

越南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行长阮氏秋秋表示,据各地报道,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省共有12家合作社注册开展内部信贷活动。

从积极的方面看,内部信贷活动有利于解决合作社资金困难,帮助合作社成员拥有发展生产的条件,减少农村高利贷现象,有助于增加合作社的利润。

然而,阮氏秋秋表示,通过审查合作社内部信贷情况和各县人民委员会的年度报告,发现合作社内部信贷活动存在一些违规和问题,如各单位用于放贷的资金超过允许限额;一些合作社按规定用于内部信贷活动的资金贷给社员的金额超过章程资金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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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行长阮氏秋秋表示,有必要对合作社内部信贷活动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图片:明志

一些合作社规模较大,资产规模达300-400亿越南盾,但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信贷业务,导致信贷业务存在很大风险。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行长建议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向各级、各部门提出意见,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管理;同时,要对合作社内部信贷活动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举报”。

目前,除合作银行义安支行外,全省共有59个人民信用基金,分布在16个县、市、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总额达4.921万亿越南盾,同比增长295%;贷款余额达5.088万亿越南盾,同比增长300%;收入与支出的差额为480亿越南盾;坏账占未偿债务总额的0.6%。

合作社平均股本达7.356万亿越南盾,平均注册资本达5.094万亿越南盾/家。我省没有需要特别监管的人民信用基金。

会上,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领导还就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团成员提出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解答,如:合作社内部信贷类型转换的困难;在5个尚未开展人民信贷基金活动的地区建立信贷基金的计划、路线图和解决方案等。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黄越阳对指导、管理和引导人民信用基金依法、高效运作给予高度评价。

省人民议会副主席指出存在的一些缺点和局限性,并表示,为了继续更好地管理人民信贷基金活动,越南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应加强与各部门和地方的配合,加强检查、控制,主动预警和防范信贷基金风险,支持合作社内部信贷活动依法合规开展。

Quầy giao dịch tại Quỹ tín dụng nhân dân Diễn Kỷ, huyện Diễn Châu
位于演州县的演祺人民信贷基金交易柜台。图片:明志

对于没有运营信贷基金的5个县级单位,省人民议会副主席要求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配合地方进行实地调查,评估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指导在这些地方建立基金;同时,注意改善内部审计,控制基金的收支;加强对基金管理团队的培训和专业指导;结合培训,积极创造基金工作人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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