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缉,仍假扮调情女性,诈骗并侵占财物

红线 April 29, 2018 06:45

(Baonghean.vn)——尽管有两份犯罪记录和一张通缉令,Hung 仍继续实施诈骗。他假装与女性调情,然后借用她们的财产并将其据为己有。

4月29日,黄梅镇警方表示,该部门刚刚立案,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对裴廷兴(28岁,居住于多乐省库姆加尔县埃帕姆乡第4村)发出3个月的拘留令,以继续调查“诈骗侵占财产”的行为。

Đối tượng Bùi Đình Hưng. Ảnh: H.T
拍摄对象:裴廷兴。摄影:HT

此前,2018年4月初,黄梅镇警察局侦查局接到阮氏H女士(28岁,住黄梅镇琼芳坊)的报案,称其被一姓黄、地址不明的男子诈骗,抢走了一辆摩托车和500万越南盾现金,总价值约3000万越南盾。

在对H女士的调查、核实和举报过程中,黄梅市警方发现了一种非常复杂的诈骗手段。每个受害者和受害人都使用垃圾SIM卡访问Zalo进行交友和调情。

见“猎物”信任自己,嫌疑人便安排见面,假装忘记安装什么东西,然后借钱、借摩托车逃之夭夭。骗到受害人后,嫌疑人将SIM卡扔掉,换上另一张,继续“猎捕”新的猎物。

侦查警察机关通过专业手段查明,嫌疑人黄某正是裴廷雄,其因涉嫌“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被多乐省古加尔县公安局通缉,目前在逃。

4 月 13 日,裴廷雄在诈骗义丹县义庆乡一名受害人时被黄梅市警方当场抓获。

在调查机构,Hung 最初说他叫 Hoang,但后来意识到无法隐藏身份,所以他低头承认了。

2014年,裴廷雄因“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被多乐省人民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2016年,裴廷雄出狱后不久,又因“收受他人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产罪”被同奈省边和市人民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Hung 不再寻找工作过上正常的生活,而是继续犯下“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多乐省古木嘎县侦查警察局起诉,但他很快逃往北方,继续从事诈骗活动。

经黄梅镇公安局调查核实,裴廷兴在被捕前曾犯下5起诈骗罪,侵占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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