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国会会议上汇报潘氏美清女士的案件

越南加 May 19, 2018 12:41

国会办公室主任阮幸福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向国会报告解除潘氏美清女士国会代表职务的结果。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Trong Duc/VNA)

5月19日上午,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室主任阮幸福在国会大厦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预期议程。

将审议通过8项法律草案

国会副秘书长、国会办公室副主任黎波灵表示: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8年5月21日在河内国会大厦开幕。

根据预定计划,本届会议国会办公时间20天(不含节假日);2018年6月15日下午举行闭幕会议。

越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是在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胜利闭幕的背景下召开的,为巩固和发扬全党和全国人民长期以来努力争取的宝贵成果和成就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是2018年中期会议,也是2016-2021年任期的关键一年。因此,本次会议议程意义重大,有助于继续成功落实党、国会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建设一个日益创新、快速发展、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强劲的国家。

按照惯例,国会在年中会议期间将投入大量时间进行立法(占会议总时间的60%)。具体而言,国会将用12天时间审议并通过8项法律草案、1项决议草案,并对其他8项法律草案发表意见。国会审议通过的法律草案包括:《谴责法》(修正案);《云屯、北文峰、富国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测绘法》;《竞争法》(修正案);《网络安全法》;《国防法》(修正案);《体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规划法》相关法律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

国会讨论、提出意见的法律草案包括:《反腐败法》(修正案);《人民公共安全法》(修正案);《畜牧法》;《耕耘法》;《修改和补充大赦法若干条款的法律》;《海岸警卫队法》;《修改和补充教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修改和补充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此外,国会还投入大量时间进行最高监督活动,并审议和决定其他重要问题。特别是,国会将审议关于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执行结果的补充评估报告;2018年头几个月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执行情况;批准2016年国家预算决算;对2011-2016年期间企业国有资本和资产管理和使用以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政策法律执行情况进行最高监督;审议和批准关于2019年监督计划和成立国会专题监督团的决议;审议和决定人事工作。

第五届会议的诸多创新

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室主任阮幸福5月19日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届会议国会继续改进和创新问答活动。

具体来说,每位国会代表的提问时间为1分钟,3名国会代表提问后,被提问者必须立即作答;每人作答时间为3分钟。

此次改进创新是在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问答环节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加强国会活动中的对话和辩论。

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室主任阮幸福指出,这种提问方式有助于增加提问人数,同时避免重复提问。回答者必须深入研究并简短作答。此外,为了帮助部长们适应这种提问方式,国会安排了3名代表提问,然后由部长作答,而不是像国会常务委员会问答环节那样立即提问并作答。

此外,本次大会的一个新亮点是,除了已有单项决议的内容外,国会还计划发布大会一般性决议,涵盖国会已经讨论并决定的议题。

关于2018年5月14日起被国会常务委员会解除国会代表职务的潘氏美清女士一案,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室主任阮幸福表示,2018年5月4日,国会常务委员会收到第十四届同奈省国会代表潘氏美清女士的申请,要求因健康状况不稳定和受到党的纪律处分而辞去国会代表职务。

潘氏美清女士

国会党团已向秘书处提交书面报告。经多方面考量,秘书处建议国会党团指导依法审议并受理潘氏美清女士辞去第十四届国会议员职务的申请。

《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国会代表的辞职。在国会闭会期间,该决定由国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并向国会最近一次会议报告。

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室主任阮幸福表示:“因此,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在第五次会议上向国会报告解除潘氏美清女士国会代表职务的结果。”

对于国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并提出意见的《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国会副秘书长、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黄清松评价说,这是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法律草案之一,将按照三次会议程序进行审议和批准。

国会第四次会议已就该法案提出初步意见,政府随后研究采纳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并完成了该法案草案,提交国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在此基础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将指导国会各机构进行研究、采纳和解释,提交国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草案中仍有一些内容存在较大分歧,包括对未如实申报财产或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增值情况的个人如何处理。目前,政府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对未如实申报财产或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增值情况的个人征收45%的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增值财产处以45%的行政罚款。草案审议机构——司法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此种方案并不十分妥当。

黄清松先生肯定地说:“我们的精神是严格处理和追回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资产,但仍然尊重和确保宪法规定的财产所有权。”

根据国会第五次会议讨论的代表们的意见,各机关将认真听取、吸收,向国会第六次会议报告批准该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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