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案:8名受害者家属请求法院宣告梁医生无罪

黎东 May 21, 2018 15:19

受害者家属请求陪审团宣告梁医生无罪,因为梁医生在透析事件中全身心地照顾和治疗病人。

今天(5月21日)上午,和平市人民法院继续对和平综合医院透析治疗导致9人死亡的3名被告人一审开庭审理。今天上午的庭审继续进行问询,明确民事责任和受害者赔偿事宜。

在法庭上回应,b受害者裴文波(Bui Van Poi)的妻子裴氏锦(Bui Thi Cam,居住在和平省新乐县迪乔乡)申报的丧葬费为1.2亿越南盾。这其中包括给岳父母的钱,她解释说这是“根据当地习俗”支付的。

因此,她的家人必须给公婆一笔钱,称为“di via”,以偿还公婆。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阮玉忠表示,裴氏锦女士家属要求的丧葬费为1.2亿越南盾,是“实际支出,但没有发票或文件”。

旁边丧葬费,每名遇难者家属要求赔偿民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的相当于100个月基本工资的金额,相当于每名遇难者1.3亿越南盾。

受害者家属代表要求宣告梁医生无罪。

据Trung律师介绍,8名受害者家属还授权代表为透析事件中所有8名受害者修建集体墓穴。根据初步报价,每个墓穴的成本约为每人1.48亿越南盾。然而,这只是初步的“报价”,是在为受害者重新安葬三年后才提出的想法。

在庭审中,法官小组表示,如果家属申报合理开支,即使没有发票或文件,法庭仍会考虑。

家属除了要求丧葬费、墓葬建设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外,还要求赔偿丧葬前3天的伙食费、丧葬后10天、49天、100天的伙食费。

受害者家属还请求陪审团宣告梁医生无罪,理由是梁医生在透析过程中全心全意地照顾患者,并在医疗事故中全心全意地治疗患者。梁医生是一名专业人士,与医疗用品无关。

受害者家属代表还希望法院考虑减轻两名被告人的刑罚,即陈文山(28岁,物资部官员),被控犯有“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以及裴孟国(32岁,陈英水处理有限公司前董事),被控犯有“过失杀人”罪。

根据和平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第05/CT-VKS-P2号,8名死者家属代表申报丧葬费共计10.291亿越南盾,并依法要求民事赔偿。

除对上述8名遇难者家属进行赔偿外,接受紧急救治并康复的遇难者也要求获得赔偿。

其中,裴氏文、裴氏兰、范玉忠三名受害者均提出健康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金额共计7000万越南盾。其余七名受害者经紧急救治后已康复,并依法于2017年5月29日医疗事故发生后提出健康损害赔偿请求。

两名被告人陈文山、裴孟国的家属已分别自愿承担5000万越南盾和3000万越南盾的赔偿责任。和平省立综合医院和天山公司(该医院2号RO净水系统维修材料的供应商)已向执法机关支付7.4亿越南盾,用于支持受害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此前,5月15日上午,和平市人民法院对和平综合医院透析致9人死亡案3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开庭审理。该案发生于2017年5月29日,其中3名被告人:黄公良(32岁,和平综合医院重症监护室医生),陈文山(28岁,物资部职员)被指控犯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裴孟国(32岁,陈英水处理有限公司原董事)被指控犯过失杀人罪。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后,黄功良医生对指控表示不同意。

过去四天,庭审进展显著,公众尤其关注时任医院领导张贵阳(原和平综合医院院长)缺席的情况。尽管张贵阳授权的代表在庭审开始后一天就出庭,但该代表仅在5月16日出庭,之后连续两天缺席。

在5月18日上午的庭审中,案件重要证人的缺席也令出庭人员不满,律师也无法要求这些人澄清与案件有关的细节。

此外,在5月18日上午的庭审中,阮黄忠律师(死者权益保护派)请求更正,并宣布和平透析案中第9例死亡,该请求得到了法官组的认可。

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