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为吸引“梦中情人”注意烧毁公司
洪某对一名女工一见钟情,便烧毁了工厂并打电话通知她。
6月22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曹春红(23岁,宣光省人)有期徒刑6年。毁坏或故意损坏财产。
曹宣红被捕时。 |
根据判决书,Hung 自 2016 年 6 月起在南慈廉县一家室内设计公司担任油漆工,工资为 400 万越南盾,包括食宿。
洪某工作半个月后就辞职了,因为工资太低。2017年6月19日晚,洪某萌生了烧毁公司厂房报复的念头。当晚,他拿着打火机,来到自己的床上,点燃了床垫。
当他路过公司办公室时,看到罐子里还剩下大约15升汽油,他把汽油倒在地上点燃,引发了一场大火,火势蔓延到了隔壁的公司。
工人和消防员将火扑灭。
火灾导致被告公司损失多项资产,总额超过4.5亿越南盾。邻近的公司遭受了近2亿越南盾的损失。
洪某承认,除了工资低之外,他还暗恋一名女工。被告烧毁工厂是为了“吸引”他“梦中情人”的注意。烧毁工厂后,洪某打电话给该女工说:“是我烧的工厂,我会承担责任。”
对于两家公司的损失,由于没有提出赔偿要求,法院没有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