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就2019年两项监督内容提出意见
(Baonghean.vn)——这是代表们在审议即将召开的第六届省人民议会会议的决议草案时发表意见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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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主持视察。图片来源:明志 |
出席会议的有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省委委员高氏显和省委委员黄越阳;省委委员: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和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黎鸿荣;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代表。
会议上,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并评论了关于省人民议会2019年监督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解决第五次会议选民意见和建议的决议草案;关于两届会议之间出现问题的决议草案。
此外,会议还对成立代表团监督全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和机关、单位、公共服务部门人员政策执行情况的决议草案提出了意见。
此外,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还讨论并发表了关于加强省内国家行政机关、公共服务单位组织机构、工资、劳动合同等国家管理的决议草案的意见。
为了确保今后一个时期这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认真、同步、一致地开展,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表示,省人民委员会需出台关于省、县级厅、部门、行业下设厅和同级单位的标准的具体规定;合理规定厅副厅长的人数。
同时,重点清理、安排、调整公社、街道、村级行政单位设置,确保规模合理、适合实际、能容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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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制定关于省级、县级厅、部门、行业下属厅及同级单位设立标准的具体规定。图片:明志 |
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黎鸿荣建议,各部门、分支机构,特别是一些拥有大型公共服务单位的分支机构,应研究制定精简高效的路线图;同时,注意评估自治机制,并制定下一阶段合适的路线图。
法制局局长潘德同表示担心,取消县级土地登记办公室,改为省级土地登记办公室分支机构的政策将给山区县带来困难,建议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和改组这一模式,确保不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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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建议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对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进行适当改组。图片:明志 |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总结此内容时强调,组织机构、工资发放、劳动合同工作是关系人民的极其重要和敏感的内容;因此,制定决议的要求必须严格、科学,确保严格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省人民议会主席同意部分代表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各级别集中制定符合省委09-DA/TU项目的组织机构安排与精简项目;重视制定岗位质量项目。
关于设立省级专门组织、安排省级和县级管理委员会的问题,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建议明确法律依据、必要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省人民议会主席还指出,省人民委员会应研究并指导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政府第68/2000/ND-CP号法令统一劳动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