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越勇先生时隔一年重返岘港市副主席岗位
距离岘港市人民议会投票解除邓越勇先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正好一年,今天(7 月 9 日)下午,岘港市人民议会代表选举邓越勇先生重新担任该职务。
7月9日下午,岘港市第九届人民议会(2016-2021年)第七次会议举行首次会议。岘港市委书记张光义、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黄德寿、岘港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汝忠出席会议。此外,岘港市人民议会48名代表中的48名出席了本次会议。
岘港市人民议会按规定程序选举了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和人民议会的两个重要职位。最终,岘港市人民议会100%代表投票选举岘港政治学校校长黎明忠先生担任2016-2021年任期岘港市人民议会副主席。
岘港市人民议会还以100%的赞成票通过了罢免岘港市人民议会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席潘氏翠玲女士的决议。
值得一提的是,岘港市人民议会增设了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一职。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黄德寿先生宣读了推选市委宣传部部长邓越勇先生参选该职位的提案。会议厅内,48名岘港市人民议会代表一致举手投票,同意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提案。
岘港市人民议会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为44/48票赞成,其中1票弃权,3票反对。
邓越勇先生于7月9日下午出席岘港市人民议会会议。图片:丁添
此前,2017年3月6日,岘港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调任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邓越勇先生担任市委宣传部部长。
2017年7月7日,岘港市第九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以100%的票数通过决议,解除邓越勇先生人民委员会常任副主席职务。
邓越勇先生被解职之际,他从市人民委员会调往市委工作,引发了舆论哗然,称其内部缺乏团结。此前,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和市委在多次会议上都表示,这是一项高度一致、高度一致的人事规划工作。
然而,中央检查委员会第292号结论指出:“市委常委会在尚未就人事方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仍以市委常委会的名义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决定调任市委常委会委员、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越勇先生担任市委宣传部部长,这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了书记处第42/QD-TW号规定,没有正确贯彻落实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党委级人事工作的指示”。
为确保上述结论精神,2018年6月底,岘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邓越勇先生正式签署文件,同意竞选2016-2021年任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一职。
邓越勇先生于1960年2月28日出生于岘港市和旺区和姜公社。
阮晋勇先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有河流与海岸政治专业的工程博士学位、灌溉专业的硕士学位以及汽车道路专业的工程师。
自2015年6月3日起,杨勇先生曾任交通部部长、海州区书记、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