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权力,防止腐败?

莱华 August 3, 2018 06:44

权力总是面临着“腐败”的风险,腐败是“权力的先天缺陷”。

因此,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提出的预防腐败的方案之一,就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那么,如何才能严密制约权力,使其不致于腐朽呢?

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道德和生活作风败坏的表现之一是:“贪污、腐败,利用职务之便与企业和其他人员勾结,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纵容、包庇、帮助腐败和消极行为。”

事实证明,滥用职权和职务的故事真实存在,而且屡见不鲜。最近,中央检查委员会发布了第28次会议通知,总结了包括裴文清中将和陈越新上将在内的多位个人违反国家机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舆论普遍认同对违规、滥用职权、腐败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这进一步印证了“腐败无禁区”的理念。任何人,包括警察和军队的高级领导和将领,只要有违规行为,都将被处分。

前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办公厅主任武茂表示,当前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需要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完善党员干部反腐败制度。如果不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党内干部、党员、党内“残疾”分子的道德沦丧现象就无法根除。

我们必须按照越共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抓好权力。如何抓好权力?根据党章第四条规定,党领导国家和社会。党是最高权力机关,因此必须建立对党的权力的监督机制。我建议研究修改党章,加强对党的权力的监督。其次,要抓好权力,必须明确权力、职责和义务。必须有一部关于党的领导的法律。党接受人民的监督,这必须体现在法律体系中。武茂先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总结党的十二大以来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可以清楚地看到:反腐败工作成效不彰显的原因之一是权力制约机制建设滞后,对有职权人员行使权力的巡视监督工作不够重视,干部巡视考核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党和国家反腐败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一些地方纪律不严。

那么,什么是最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呢?从地方实际出发,同奈省内务委员会主任胡文南先生指出,必须发挥人民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权力中的作用,因为仅仅加强对人民议会、国会和祖国阵线的监督是不够的。

胡文南先生指出:“现行权力监督机制明确,但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权力分立,而我国权力是统一的。仅仅加强人民议会、国会和越南祖国阵线的监督,是不够严格、不够有效的。”

权力如果运用得当,将拥有改造旧社会、建设新社会的巨大威力。权力下放而不受约束,则会导致权力滥用。权力的腐化问题以及现行的预防和打击腐败的体制模式与现实不相符。腐败滋生的“根源”在于索取与给予的机制,或者说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过深,过分强调企业和一般公司的作用,从而助长了消极性和腐败的滋生。只有解决了腐败滋生的“根源”,腐败才能得到解决。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严密监控权力,才能找到根本的解决之道。

河静省委书记黎廷山表示,监督权力必须制度化,或者说,必须通过法律来规定监督权力的制度。

“首先,要有制度,必须建立制度。阮富仲总书记多次说过,‘权力要关进机制的笼子里’,这完全正确。但我认为,有了制度,操作制度的人就更加重要。因为失败源于操作制度的人。实践证明,这一点毋庸置疑。其次,干部选拔过程必须民主、公开,特别是透明。第三,必须对干部进行正确、实质性的考核。第四,必须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每个执行阶段立即进行考核,提高领导干部的问责能力和责任感。必须严格落实‘不能’和‘不敢’。这是非常重要的措施,不让每个干部有机可乘,同时‘不敢’超越纪律,纪律必须严格执行。”黎廷山先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权力下放往往会导致权力滥用、暴政和独裁。因此,需要建立机制来制约权力的滥用。这一制约机制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期望每一位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革命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也需要注重对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定期进行“治权”监督,确保权力始终用在刀刃上,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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