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廷良因“从事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记者团 August 16, 2018 14:01

(Baonghean.vn)- 经过审理,认识到黎廷良是恐怖组织“越新”的特别危险的反动分子,2018年8月16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以“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罪判处黎廷良有期徒刑20年。

Đại diện Viện Kiểm sát đọc cáo trạng  Ảnh: P.V
检察院代表宣读起诉书。图片来源:PV

在黎廷良涉嫌“颠覆人民政府活动罪”一案的公开审判中,审判合议庭询问了被告人、证人、有关人员;宣布了缺席人员的供述;审查、评估了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全面查明和澄清案件每个事件、每个罪名的细节。

虽然黎廷良的供述并不真诚,但侦查机关收集的、经合议庭在庭审中审查、评估的资料和证据,表明这些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客观、全面,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本案被告人、利害关系人、义务人、证人的供述,均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相符,与其他资料、证据相符,与专业机构的鉴定结果相符。

Hội đồng xét xử công bố các video lời khai của các nhân chứng vắng mặt tại phiên tòa
陪审团公布了缺席审判的证人的视频证词。

因此,审判过程已明确,黎廷良是恐怖组织“越新”(Viet Tan)中一名极其危险的反动分子;他是一名积极的宣传员,致力于吸引义安省和河静省持有不同意识形态的人员加入越新组织。黎廷良劝说阮文和(居住在河静省奇安县)越过边境前往老挝和柬埔寨,参加越新组织的“领导角色”和“媒体新闻”培训课程。这些课程由越新组织领导人授课,旨在培养越南的非暴力斗争技能。

除了引诱、宣传、拉拢、介绍阮文和加入越新组织之外,根据卷宗收集的其他材料显示,2010年至2017年,黎廷良还在义安省、河静省引诱、拉拢、诱骗阮文威、丁友全、吴文梅、阮越勇等一批人加入越新组织,其目的是反对人民政府,推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

Các luật sư tham gia bào chữa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P.V
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黎廷良辩护。图片来源:PV

此外,黎廷良还多次煽动群众并直接参与安城、演州(乂安)等地发生的反对活动,如:煽动多人聚集,举着含有反动、反对内容的横幅、标语,进行录像、拍照并上传到互联网;组织唱自制反动歌曲并上传到互联网;呼吁抵制第十四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16-202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等。

黎廷良等一批反动反对派分子,借所谓“环境保护”之机,煽动反对台湾的游行示威,造成多条要道混乱、交通堵塞、秩序混乱;为一批反动反对派分子提供资金、手段,为游行示威活动服务,造成河静、广平等省的混乱、秩序混乱……

Lê Đình Lượng lợi dụng mạng xã hội (facebool Lỗ Ngọc) để kích động người dân.
黎廷良利用社交网络(Facebook Lo Ngoc)煽动民众。

特别是,黎廷良通过其个人脸书“Lo Ngoc”页面发布多篇文章,内容涉及宣扬、煽动、歪曲、诽谤党的路线、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歪曲历史,诽谤领导人,给地方安全秩序带来困扰。

黎廷良招募人员加入恐怖组织“越新”,并进行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宣传,这是一连串的活动,其推翻人民政府的动机和目的十分明显。

根据庭审中审查的证据材料和庭审辩论的结果,在充分、综合审查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证据和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认定:被告人黎廷良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推翻人民政府活动罪”。

鉴于此种危险行为,乂安省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黎廷良有期徒刑20年。

多数旁听群众对这一判决表示高度赞赏,认为这是一个严厉的判决,罪有应得,对那些仍然妄图无视法律、违背人民利益、反对党和国家的人的警告。

记者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