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队伍需要发生质的变化

清黎 September 10, 2018 14:39

(Baonghean.vn)——这是9月10日上午省国会代表团组织的关于《人民公共安全法草案(修正案)》和《大赦法草案(修正案)》的意见征集会议上代表们贡献的内容之一。

9月10日上午,在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的主持下,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了《人民公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和《大赦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阮友球同志,省各厅局、部门、行业代表。

Quang cảnh hội nghị. Ảnh Thanh Lê
会议现场。图片:Thanh Le

人民公安法草案(修正案)共7章48条,与2014年人民公安法相比增加4条,修改31条,删除1条;特赦法草案(修正案)共6章40条,与2007年特赦法相比增加4条,修改15条。

预计这两项法律草案将于2018年底提交国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胡巴武律师在评论《人民公安法》草案(修正案)时表示:选拔公民加入人民公安,根据第六条规定:大学毕业且成绩优异的,可以录用为人民公安人员。

“可以”是一个酌情用语,当然不是硬性规定,也不是说成绩优异的毕业生就能自动入伍。Vo先生举例说:有些学生从人民警察学院毕业,成绩优异,进入了高质量的院系,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但在工作中却表现平平。因此,警察的招聘需要以能力和实践技能为标准。

Đại tá Nguyễn Hữu Cầu - Giám đốc Công an tỉnh làm rõ những vấn đề các đại biểu quan quan tâm. Ảnh Thanh Lê
省警察局局长阮友球上校向代表们解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摄影:Thanh Le

关于晋升少将军衔问题,武元甲表示,不可能像“百花齐放”那样让所有省级公安局长都晋升为少将,应该有具体的规定,只给一级省市的省级公安局长晋升少将军衔。

胡巴武律师表示:安排常驻的乡警是迫切的现实需要,因为乡一级的资源不足,乡警无力完成任务。

乂安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主席黄氏莲女士表示:“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支‘革命的、纪律严明的、精干的、逐步现代化的人民警察部队,优先实现一批力量的现代化’,但法律草案没有明确规定该部队的组织结构,没有规定该部队各级和部门的职能和任务,这是不合理的,我们必须在法律中予以规范。”

Bà Hoàng Thị Liên- Phó Chủ tịch Thường trực Hội Luật gia tỉnh đề nghị cần
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主席黄氏莲女士建议,人民警察机构必须实现质的变革。图片:Thanh Le

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关心的是:如何实现人民公安机关干部队伍的质变,打造一支正规化、精干化、现代化的人民公安队伍。要实现质变,就必须从选拔、引进等方面抓好投入,避免过去投入管理不力、投入不足造成的“漏洞”。

从各方面看,人民公安机构机构臃肿,人员过剩,本法有必要设立专章,专门规范人民公安机构的组织机构。

对于基层警力正规化的内容,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肯定:从长远战略来看,基层警力正规化是非常必要的。

Đại diện Trại giam số 3- Bộ Công an góp ý dự thảo Luật Đặc xá (sửa đổi). Ảnh Thanh Lê
公安部第三监狱代表就《特赦法(修订稿)》提出意见。摄影:Thanh Le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目前全国共有9330多个乡镇。如果每个乡镇配备5名警官,公安部将不得不安排4万多名警官。这将增加从预算中领取工资的警官人数,从而影响精简工资单和国家工资基金的项目,”连女士说道。

关于特赦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建议,草案应严格规定特赦申请条件,避免党和国家的特赦政策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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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巴武律师就《人民公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和《大赦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摄影:Thanh Le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代表省国会代表团对与会代表的评论表示认可和高度评价。

省国会代表团听取、综合、筛选意见,确保科学性、可行性,确保资源高质量、适应实际生活要求地提交国会批准和公布《人民公安法(修正案)》和《大赦法(修正案)》草案。

清黎